抗日战争时期(1937.7-1945.8)人民军队军服
1937年7月7日"芦沟桥事变"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在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下,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联合抗日。中国工农红军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下辖第一一五师、第一二O师、第一二九师,共4.6万人。9月12日,又依照战斗序列改称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1938年初,在南方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的红军游击队,整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共1万余人。改编后,八路军、新四军着国民党军服,佩带"青天白日"帽徽,八路军佩戴"八路"二字的长方形臂章,新四军佩带"新四军"或"N4A"的臂章。军服主要品种有军帽、军衣、军裤、军大衣、标志符号等。军帽为直筒圆顶加围式,分单帽和棉帽。直筒式帽墙,平面圆帽顶,带弧形帽檐和帽围,帽围两端靠两粒小钮扣结合在一起,冬季帽围可以放下,起到护脖、护耳的作用。军上衣为立翻领、对襟单排五粒扣、四个明贴袋,分夏服和冬服。不分大小号码,长度一律"二尺五"。军裤,干部为西式裤,士兵为改良中式裤。军大衣为翻领、双排扣、两个暗袋(军官大衣有袋盖,士兵大衣无袋盖)、后开衩(军官大衣长开叉,士兵大衣短开叉)。军服颜色,八路军多为土黄色,新四军多为灰色。
抗战初期,国民党政府曾给八路军、新四军发放过一些武器弹药和军需物资,包括国民革命军的制式服装。但数量有限逐年减少。1940年后,国民党顽固派连续掀起三次反共高潮,进攻和封锁我抗日根据地,并停止了军需供给。在中共中央"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自力更生方针指引下,我根据地开展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用坚韧不拔的毅力克服了敌人经济封锁所造成的种种困难。干部、战士自己纺线、织布、染布、做军鞋。根据地广大妇女们也大张旗鼓地做衣、做鞋支援部队。前方后方团结一致,经过两年的努力,布匹自给率达到70%以上,基本上保证了部队的供给,为抗日战争的胜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八路军供给部部长叶季壮回忆:"……被服则全靠自己缝制,每人每年一套或二套单衣、一套棉衣,有的还发给衬衣、帽子、裹腿、子弹袋、干粮袋及被服等,亦做到能够补充缺额,虽然不甚整齐,但亦可保无缺。其余鞋袜手套,战士亦能做到自给,夏天则打草鞋,冬天则用毛织,特别是后方部队,更为普遍。"。
我军的被装,一部分靠人民群众加工制做,一部分靠被服厂生产;由于财力和原料缺乏,还要靠部队指战员自己动手生产和修补。这是八路军晋察冀被服厂在生产军服。
(新华网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