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军百年军服——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军官服(连载五)
1927年4月,在北伐军凌厉的攻势下,江南半壁的原军阀势力已基本扫除一空,国民政府遂定都南京,开启了中国历史上一个新的时期,即南京政府时期。次年12月,掌握东三省的奉系军阀首领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归附南京政府,至此中国在形式上统一于南京国民政府,北伐战争宣告胜利。
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原有的北京政府海军、广东海军、东北海军相继在名义上统一为国民政府海军,其中闽系的原北京政府海军由于渊源极深、实力雄厚,成为新建海军的主导,原有的闽系第一、二舰队的编制保持不动,东北海军则编为第三舰队,广东海军成为第四舰队。1929年6月1日,在蒋桂战争结束后,南京国民政府海军部正式成立,原北洋政府海军司令杨树庄任海军部长,第二舰队司令陈绍宽任政务次长,第一舰队司令陈季良任常务次长,这意味着中国海军经过多年的内战纷争后重新归于一统。
应着这一翻天覆地的变化,1931年2月20日,统一不久的南京国民政府海军颁行了一套全新的服装制度《海军服装条例》。这套制度从整体上看,与清末新建海军、北洋政府海军的服装制度一脉相承,很多地方都可以寻觅到上两个时期军服设计的踪迹,由此可见,中国海军军服的传统已经逐渐明晰了。
新的《海军服装条例》把军官服的种类规定为大礼服、常礼服、晚礼服、公服、晚公服、常服、晚常服、夏服等,其中系统的晚装规范是第一次在中国海军的着奖制度中出现。以下按照军官服、土兵服分别介绍。
军官大礼服
国民政府的海军军官沿袭了中国海军传统的三等九级设置,具体的名称上与北京政府相同,即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以及代将(准将)、准尉等,军衔前均冠以海军二字。
海军大礼服浓旧是十足的欧陆气派,与北洋政府时代的式样非常相像,本文仅概述大致的区别。
首先服装的色调一改北洋政府海军的全黑色,重新变回类似清末海军军服所用的蓝黑色。其次是大礼服上的装饰,燕尾服的立领上增加了金色的领章设计,图案为嘉禾纹;服装上铜扣的图案发生了变化,改为海军锚和代表国民党的十二角白日图案组合。大礼服的袖章与清末和北洋政府海军的标识方法近似,但是引入了一处极具中国文化特色的巧妙设计,原本在袖章金道之上的圆环变化成了嘉禾环,可谓妙趣天然。另外,南京政府海军中已经有航空兵的设置,航空兵军官袖章上的嘉禾环改为飞鸟以作区别。肩章上的徽标设计更能看出中国海军历史承续的传统之线,更替清末龙纹的北洋政府五族共和星图案被替换,改为代表国民党的十二角白日图案,白日徽以外的其他标志和清末、北洋政府海军相似,双锚加银星为将官,根据银星数量的多少,三、二、一颗分别对应上将、中将、少将,代将则只有双锚没有银星;单锚加银星为校官,只有银星则为尉官。比较特别的是,南京政府海军的军士官也享有穿着大礼服的殊荣,各部门军士长的肩章与尉官相同,区别在于肩穗边缘的颜色。
与大礼服配套,礼服裤也是蓝黑色,在裤子的边缝上镶有金线装饰,将官为一宽道、校官中道,尉官窄道。帆缆副军士长、轮机副军士长、副看护长、司书录事等低阶士官和文书没有金线装饰。
除了大礼服以外,还有常礼服、晚礼服的设计,与大礼服的区别主要在于服装的裁剪式样,袖章、肩章则与大礼服完全相同。
军官公服
除了规定穿着大礼服的重大场合外,其余一些正式场合海军穿着的是公服。
公服与礼服在着装样式上相同,区别在于不佩戴肩章,而且公服配套使用的帽子是大檐帽。
大檐帽的帽型与清末海军、北洋政府海的完全一样,帽徽是黑篮呢子作底,上绣十二角白日图案、银色海军锚和金色嘉禾纹的组合图案,根据军衔不同,将官帽徽上的海军锚图案采用金线绣制,帽檐上内外边镶嵌金色嘉禾纹。上、中校官帽檐上只有外边镶嵌—道金色嘉禾纹,少校和尉官军帽上则没有帽檐装饰。
军官常服
常服是除应该穿着礼服、公服以外的场合穿着的服装,分为春秋冬季和夏季军服两种。
春秋冬季军服蓝黑色,样式上与日本海军常服相同,立领,从衣领处沿前襟到下摆等衣服边沿处均镶嵌蓝青色的镶边。常服上采用暗扣,表面看不到钮扣。穿春秋冬季常服时用袖章,样式同礼服袖章,不佩肩章。军官常服裤与上衣同色,裁剪方法与日本海军相同,但是如果夏季穿着春秋冬季常服时,必须穿白色军裤。与军官常服配套的是和公服一样的大檐帽,值得注意的是,士官阶层也是穿着军官常服,但是必须在大檐帽上罩白色帽罩,而且不能用军官帽徽,改镶嵌金色海军锚徽章,这与当时日本海军的做法相似。
夏季的军官常服为白色,立领,锁5颗金色钮扣,不佩戴袖章改为佩戴肩章。穿着白色夏服时,必须着白裤,白袜以及白色皮鞋,大檐帽上也要套上白色帽罩。
军官夏服
由于夏季天气炎热,不适合穿着厚重的礼服、公服,因而在夏季遇到需要穿着礼服、公服的场合时,一律穿着夏服,样式与夏常服相同。
如果夏季天气允许,可以穿着礼服,公服时,则上衣穿着蓝黑色的礼服、公服,军裤必须穿着白色的夏服裤,即半白服样式。这一规范与北洋政府时期的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