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勋章及奖状(2)
(b) 荣誉奖章荣誉奖章颁授予六个主要纪律部队和廉政公署的各级纪律部队人员,表扬他们善于随机应变、忠于职守,作出宝贵贡献。这些人员能力过人、成就卓越,行为堪称典范。奖章类
(b) 荣誉奖章
荣誉奖章颁授予六个主要纪律部队和廉政公署的各级纪律部队人员,表扬他们善于随机应变、忠于职守,作出宝贵贡献。这些人员能力过人、成就卓越,行为堪称典范。奖章类别分别为:
(c) 长期服务奖章及加叙勋扣
长期服务奖章及加叙勋扣是颁授予品格、行为良好,并服务了若干年,期间表现良好的典范纪律部队人员。廉政公署长期服务奖章和纪律部队长期服务奖章的提名是在不同的制度下处理。奖章及加叙勋扣类别分别为:
中文称衔
大紫荆勋章
金紫荆星章
金英勇勋章
银紫荆星章
银英勇勋章
卓越奖章
铜紫荆星章
铜英勇勋章
荣誉奖章
荣誉勋章
长期服务奖章及加叙勋扣
行政长官社区服务奖状
行政长官公共服务奖状
各局局长和部门首长于每年收到授勋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发出的一份吁请提名通告后,便拟备授勋及嘉奖的提名,提交授勋评审委员会考虑。为扩大提名范围,当局更鼓励各局及部门与其相关的非政府机构寻求提名。另外,公众人士直接提交授勋评审委员会秘书的提名,亦会转交有关的局或部门处理。授勋及嘉奖的名单,经由授勋评审委员会推荐,最后由行政长官批准。
颁授英勇勋章的提名可在年内任何时间进行,并应在有关的英勇事件发生后尽早提交给授勋评审委员会审议。当局可在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授勋名单中公布颁授英勇勋章,或在其后的适当时间另行公布。
长期服务奖章及加叙勋扣是颁授予品格堪称典范、行为良好,并服务了若干年,期间表现良好的纪律部队人员。廉政公署长期服务奖章和纪律部队长期服务奖章的提名是由所属的纪律部门首长提交给行政长官批核。
是否接纳推荐授勋或嘉奖的名单,由行政长官决定。为确保各项推荐标准一致、恰当和符合核准的颁授准则,由各局局长和部门首长提交的提名书(纪律部队和廉政公署长期服务奖章的提名除外),会经由授勋评审委员会审议。该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成员如下:
当局成立了两个小组委员会,协助授勋评审委员会工作。该两个小组委员会是∶
图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香港礼宾府举行的二○○七年度授勋典礼上,颁授大紫荆勋章予范徐丽泰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