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裔警员过失杀人的用枪技术分析
基本案情信息(转自互联网):1、2014年11月20日晚临近午夜,纽约28岁非裔男子雅佳格林与女友在布鲁克林一建筑物内漆黑的楼梯间内从7楼向下走,偶遇正在8楼执勤的新任华裔警官梁彼得,
基本案情信息(转自互联网):
1、2014年11月20日晚临近午夜,纽约28岁非裔男子雅佳格林与女友在布鲁克林一建筑物内漆黑的楼梯间内从7楼向下走,偶遇正在8楼执勤的新任华裔警官梁彼得,梁警官和他的搭档当时正在位于Brooklyn区里叫EastNew York这块区域巡检政府楼——粉红屋(Publichousing,给低收入群体租住的地方)。他们当时正在做“垂直巡逻”(VerticalPatrol,在同一栋楼的不同楼层,几个警察同时巡逻)。在进入八楼的漆黑一片的楼梯井时,子弹从梁警官的枪中射出,射到墙面后反射,正中死者的心脏。据梁彼得的搭档蓝道(ShaunLandau)回忆说,当天是加班。他们是下午5点半到凌晨2点半的班。他和梁彼得乘组长的车到达粉红屋后,乘坐电梯直达八层,之后从八层开始进入楼梯,向楼下巡逻。事发后,梁称是枪支走火。
2、布鲁克林地区检察官肯汤普森在2016年2月1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们不认为梁警官是故意杀害格林的,但他把手指放在扳机上,开了枪,梁警官这么做时“并没有受到威胁”。
3、梁警龄18个月(包括在警校学习)。接到犯罪行为报案,与其搭档一起前往布鲁克林一栋廉租房查看,该大楼多次发生刑事案件。
4、负责此案的助理检察官马克弗利德纳说,在面对不确定威胁时,梁应枪口朝下,手指离开扳机。梁的行为违反了他所受到的训练,其结果造成了格利的死亡。
5、根据梁彼得的证词,他当时被一声噪音给吓到了。
6、检察官JoeAlexis 则在陪审团面前举起梁彼得的配枪表示说,所谓的走火都不会是无心的,“害怕和慌张不能成为鲁莽的借口,尤其是在一名训练有素的警员身上。
7、梁彼得的律师RobertBrown表示,案发地所在的75分局是最危险的区,平时梁彼得在邻近的73分局巡逻,那天他第一次去粉红公寓楼,因为不久前该楼刚发生一起命案。梁彼得到屋顶检查,屋顶是个危险的地方,周围一片漆黑,八楼和七楼都没灯,梁彼得拿着手电筒。在这种情况下把枪掏出来并没有任何不寻常。
8、美国枪支安全教育强调:永远认为枪支上膛;永远不要将枪口指着不想射击的东西,不管是否确定枪有子弹;在不用的时候,不要把手指放在扳机上。。。
以上,均是笔者在互联网搜索相关新闻并剪切的文字片段,建议大家注意红体字。
简单分析归纳。在这里,抛开美国与我国的执法环境和法律支撑不谈,也暂且不关注目前仍存在分歧的判决。根据新闻报道可以获得的信息,笔者试着从警务技战术角度分析,有几个因素都可能是导致“枪响”的关键:
一是新警缺乏实战经验。梁彼得“警龄18个月”。不管美国警察的训练多么规范,强度多么大,培养一个合格的“持枪者”与合格的“持枪执法者”还是不同的。后者对执法者的执业阅历的要求显然更高一些。警队如果安排新手去执行危险系数高的任务,必须有经验丰富的前辈带领或搭档,并且这个人一定要有责任心,关键时刻要能预见和控制菜鸟可能发生的危险。方法是过河的桥,现在警队里不是师傅少了,而是有责任心的师傅不多,碰到个好的师傅,还是跟住吧。每次出勤务,都要用敬畏生命的心态面对危险,最大限度减少不应当出现的失误,最大限度确保自己、战友的安全。勤问多学少鲁莽,可保性命多好运。没有完全相同的案情,没有看似相同的危险,当然,生命也不能复制。不管你毕业于哪个学校,技能多熟练,身体再强壮,请记住,菜鸟就是菜鸟,你需要积累的还很多,千万不要把书本上学的、电影里看的、听别人讲照搬给自己。书山有路勤为径,从警生涯练到老。
二是暗光因素。据新闻报道,枪响时警员手持手电步入“漆黑”且非常狭窄的楼道,暗光一方面影响了警员观察和判明情况,另一方面,暗光和逼仄的空间给警员心理造成很大压力。当人进入很可能存在潜在危险的暗光和陌生环境时,这种环境给警员心理造成的压力,很大程度会影响警员的判断力和肢体动作。尽管压力不是武器走火的“借口”,但是绝对是产生“走火”的重要因素。暗光环境下的执法技能的应用训练,应当引起执法者的重视。
三是高压力状态控制能力低。梁彼得是“接到犯罪行为报案,与其搭档一起前往布鲁克林一栋廉租房查看,且该大楼多次发生刑事案件”。“新警”、“接到报案”、“半夜”、“暗光”、“持枪”等因素综合在一起,在半夜进入一个暗光且多次发生刑案的环境下执法,有点“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感觉。从生理角度讲,人在高度紧张和兴奋的情况下会分泌肾上腺素,有的人通过训练是可控的,有的人是无法控制因此而带来的心理和肢体产生的干扰。根据新闻报道,梁彼得使用的Glock19警用手枪,扳机型号是纽约警察局专门定制的NY2警用型,扳机引力约12磅(约5.5kg)。我们测试过,92式手枪的单动扳机引力大约在1.53-3.06公斤,联动扳机引力≤6.63公斤,一个受过训练的人,单手持枪并抠压扳机联动射击,这个难度都是比较大的,可想而知,梁彼得在当时的环境和条件下,想必也受到了来自肾上腺素产生不可控力量的干扰,进而导致发生技术动作变形也在情理之中。
四是错误动作。从始到终,导致格林死亡的最致命的错误就是警员在持手电及枪支进入暗光陌生环境时,高压状态导致其忘记了“非决定开枪时手指严禁放在扳机上”的要求(按照持枪执法的基本要求,此处且当作是警员忘记吧)。按照Glock系列武器的设计特点,该系列武器的保险应该是在扳机上,只要扳机不被按压,枪支是不能击发子弹的。既然枪响了,不管是“故意”还是“走火”,手指抠压在扳机上的事实是“板上钉钉”的,并且在行动中一定是有意或无意预压了扳机,可能就会发生“被一声噪音给吓到了”而导致武器击发。最终,错误动作导致了悲剧发生。这就是为什么在全世界涉及武器的训练课程中,都要强调杜绝“金手指”的原因。
五是运气差。很不幸,根据新闻报道和警员自述,尽管警员的枪口没有直接对着格林,而射向墙面的弹头发生跳转后还是击中了格林,导致其死亡。这无论对于死者还是警员,两位的运气都太差了点。训练是实战的基础,不得不承认,实战中警员面对的运气,有时候更多来自训练的积累程度。量的积累到质的变化,是有规律可以遵循的。所以,对于执法的警员而言,爱上训练,也是积累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