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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汗药真的存在吗?聊聊拍花子的都市传说!

生活中总有一些未解之谜,江湖中总有关于它们的传说,但是几乎没人见过。传说,在都市的角落里,有一种神秘的迷药,无论是什么人,只要被喷到或是闻了闻,就会失去一切抵抗力,甚至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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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总有一些未解之谜,江湖中总有关于它们的传说,但是几乎没人见过。传说,在都市的角落里,有一种神秘的迷药,无论是什么人,只要被喷到或是闻了闻,就会失去一切抵抗力,甚至变得言听计从。这种迷药经常混杂在酒水、饮料当中,甚至安溪铁观音的盒子里、望远镜的镜筒里——

    你信啊,你撒么。

    真的有人会相信闻一鼻子就能晕倒或是“言听计从”的迷药,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影视作品的误导,为了推进剧情或是制造矛盾而不得不使用这种情节,却被认为是真人真事。

    举个例子,在今年4月17日中午。长沙的陈小姐在广厦新村乘坐901路公交车。而当陈小姐弯腰捡手机的时候,旁边一名男子突然上前,手上拿着一个瓶子,向她喷射不明的液体,陈小姐被喷后的形容是“浑身乏力意识模糊”。而后来,该男子被901路公交车司机协助抓获。

    这是一起典型的迷药事件了吧?是吗?

    如果我告诉你最后的结果是,该男子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员,而喷出来的“迷药”其实是脚气水呢?

    迷药不是说想有就能有的,具体为什么,看完这篇文章大家就明白了。

    要说迷药,就得首先搞清楚什么是迷药。普遍理解上的迷药呢?一般认为是有两层概念。而一般人都在这两种概念中反复游走,不知所措。

    第一,是有麻醉作用的药物。

    第二,是具有控制心灵作用的药物。

其实细分来看呢,迷药的类型有这么几种——

    第一是接触类,比如拍个肩膀,蒙个毛巾,打开一盒安溪铁观音就能发挥药性。

    第二类是摄入类,放在酒水饮料和食物中,进食下去后而产生药性。

    第三类是注射类,比如针筒和飞针,这类就不用多说了。

    那接下来我们分别看看哪一类靠谱。

    首先接触类的呢,目前来看,通过接触就使人昏迷的迷药,几乎没有。2000年3月江苏健报杂志曾经发出悬赏,只要拿出让人言听计从的迷药,就可以从杂志拿走一百万人民币的奖金。而从头到尾直到杂志社关闭,没有一个人能把这种药拿出来。真要有这种药物,首先使用的应该是我们警方——比如在针对犯罪分子的制服当中,如果用迷药一挥撒,一碰肩膀,就能让他言听计从,甚至失去抵抗,那喊一句抱头蹲下,或是把刀放下,能降低多少任务的危险几率。

    所以,如果是连军警都弄不到的东西,你又怎么指望能从厕所里的小广告里弄到呢?

    我知道一些看过柯南的人肯定会拿乙醚说事儿,所以我们就再来说说乙醚。乙醚是老生常谈的一种迷药了,但首先要说清除的是,乙醚的麻醉效用,是要用专用口罩,罩上呼吸超过一分钟以上才能起到麻醉效果的。而且乙醚味道极大,隔着老远味道都是特别重的,不可能说是接近了然后突然释放就能迷倒人。我这里说的不光是乙醚,几乎所有的吸入类麻醉剂,都没有一个好闻的,都伴着严重的刺激气味。

    目前来说,根本不存在一打开铁观音的盖子就能闻  晕的问题。接触类的迷药呢,是基本不存在的。撇开计量谈麻醉,都是在耍流氓。所以什么喷雾型迷药,放在毛巾里的迷药,只不过是骗傻瓜钱的玩意。

    我说的基本不存在并不是说完全不存在,比如我接下来当题外话说的一个例子。2002年莫斯科解救人质事件中,信号旗和阿尔法在联合行动时,面对车臣的恐怖分子,就使用了一种芬太尼的衍生化合物。这种化合物有极高的麻醉性,但是它的管控和储存是极其严格的。芬太尼在医用领域里基本以含片形式出现,并不具有挥发性。当时恐怖分子与人质是在封闭的歌剧院空间里,解救方就使用了氟烷与极高浓度的芬太尼衍生化合物混合,生成为气雾型气体来辅助特种部队解救。当然不必太过担心,因为这种药品,是不可能在厕所的广告里买到的。

    那到底有没有什么东西能做到一闻就晕呢?有。神经毒气。比如VX毒气和沙林。吸入神经毒气后的确能造成瞬间晕厥,不过这对人体是有强烈致死性的,而且这个就不是迷奸或是绑架的问题,是恶性恐怖袭击问题了。知名事件就是1995年3月20日的东京地铁沙林毒气袭击事件。发动恐怖袭击的奥姆真理教邪教组织人员,在东京地下铁三线共五列列车上发放沙林毒气,造成13人死亡及5510人以上受伤。

   正常情况下,都市传说里拍肩膀闻到迷药,就言听计从的说辞,基本上是受害人,尤其是中老年人,因为缺乏防范意识,被骗钱以后不好意思和家里说被骗了,就找了个借口糊弄过去。

   再说说第二类,摄入类的迷药。它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俗称的迷魂药、蒙汗药、海乐神——它的本体是三挫仑(或是三唑仑,音译不同而已),常见形态为固体。

   第二种,俗称为“诱奸片”,“强奸药”,被很多犯罪分子所使用——它的本体是氟硝西泮,又叫氟硝安定,在医院里被称为FM2,常见形态为固体。

   第三种,俗称GHB,G水,快活液,听话水。它的本体是γ-羟基丁酸,常见形态为液体。

    γ-羟基丁酸,是我国第一类精神药品,氟硝西泮,是第二类精神药品,这些都是列入管制的精神药物,只是常被用作违法用途而已。

    三挫仑的效用是能够造成几个小时的快速昏迷。因而经常被用于深度催眠。

    氟硝西泮,也可以用于催眠,或是术前镇定。但是它的可怕之处在于它可以干扰人的记忆,让人产生记忆紊乱,难以回忆起服药前后的事情。氟硝西泮的医用目的是为了减少术中知晓的问题。术中知晓,指的就是在全麻过程中发生意识的恢复,虽然拥有意识但是无法控制肢体活动,甚至有些人还能感觉到痛感。一旦病人发生术中知晓就会产生极大恐惧,造成手术困难甚至死亡。氟硝西泮可以融入酒精,且无色无味。如果碾成粉末融入酒精当中,就容易造成极大的不良后果。

    γ-羟基丁酸,除了有氟硝西泮的作用外,还可以提起人体的性欲——当然这个功效和大家熟知万艾可,也就是伟哥一样,都是药物产生的副作用。γ-羟基丁酸也一样无色无味,更可怕的是,它在人体内停留时间只有12个小时左右,所以导致药品检测非常非常困难。

    以上的这些,都是严格管控的精神药物,而流入民间地下市场的,就是俗称的“新型毒品”。这些新型毒品总被鼓吹  成瘾性较低,但其实就是毒品,一样会上瘾,而后对身体造成极其严重的伤害。

    还记得2013年7月24日震惊全国的那起,孕妇协助丈夫,诱拐17岁少女到家奸杀的案件么,小姑娘好心护送孕妇回家,却惨遭受害。而当时罪犯给少女使用的迷奸药物就是三挫仑。

    而现在的这类新型毒品的现状怎样呢?很不乐观,很猖獗。这类新型毒品本来都是日韩一带鼓捣起来的,而之前生产模式是这样的——日韩流行后,港澳台随之流行,而流行后就在港澳台扩大生产,睡会销售内地。可是而现在反之成为内地生产,销售港澳台。而中国生产的新型毒品,产量大,速度迅猛,逆输出到了日本韩国、甚至欧洲售卖。

    标志性事件有2010年,英国希思罗机场海关没收了大批来自中国,被伪装成“葡萄糖”的精神类药物甲卡西酮。 还有著名的罗德·布里奇事件——一名澳大利亚商人,在他儿子服用迷幻剂跳楼死亡后,假扮黑社会老大卧底揭露合肥毒品生产链。

    我们再来说第三类。注射类的迷药。绝大多数注射类的麻醉药呢,是遇不到的,谁在大街上没事儿突然冲过来扎你一针筒啊,绝命毒师都不这么演好吗。

    但是最近出现一种令人担心的状况,这种状况的恶劣程度理应极为前列。但是令我担忧的就是不管是什么地方,对这类案件的重视程度都远远不够。我说的就是偷狗案,尤其是针对大型犬类的偷狗案。在很多狗类盗窃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射击型的远程麻醉枪、麻醉弓弩对狗进行射击麻醉后,利用交通工具转移狗,随后售卖或宰杀。

    在这里我说的不是宠物保护问题,而是不能仅仅局限于把狗当受害对象。能够麻醉中大型犬类迷药剂量,基本上放倒一个人也没什么问题,更别说一个落单的小姑娘了。而且偷狗的行为,对犯罪行为根本就是一种潜在培养。更麻烦的是这种麻醉枪械的购买有很多渠道,而且比管制枪械更便宜,三五百块钱就能购买一支。其实我认为,这种麻醉类的枪械与弓弩,比短式的枪支更应该列入管制。

    如果把狗换成一个落单的女孩儿,其实实行起来并没有太大区别。而问题就是在国内对这种事件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对这种罪犯的潜在危险性也完全没有明确意识。所以我个人建议,对于偷狗贼应该施以最严厉的打击,不只是打击盗窃宠物的行为,而更是打击对人绑架的可能性——这种犯罪,有器械,有工具,有车辆,而且被害者毫无自救可能性。只要犯罪分子一转念,从狗到人,就可能实施极为恶性的绑架事件。被绑架者在被麻醉抬上车后,连呼救的力气都没有,而且还迅速被转移地点,根本一点求救的渠道都找不到。

    那说了这么多,也该谈谈如何预防迷药的事情了。比如面对一些无可避免的情况下,需要去夜店酒吧、长途汽车站、动车站等场合,或是与同事、网友等异性约会,应该要注意什么呢?其实不管是摄入类迷药还是注射性迷药,都只能预先防范,一旦让药剂进入人体,产生严重的麻醉效果,基本就只能坐等侵害发生了。

    接触类迷药的辟谣我在上面已经说过,这种迷药本身就是个骗钱玩意,几乎是不存在的,因而也不需要提供什么预防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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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摄入性的迷药一般都是用在液体里,很难用到固体中,所以重点防范的,就是液体。防范这种摄入类的迷药,个人建议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不要轻易的接受陌生人递过来的任何液体饮料。

    第二,不要随便去喝任何已经开罐、开瓶的饮料。如果你中途离开,要记住先把你的杯子喝干净。就算是递过来看似没开封的饮料,也要检查,因为现在有很多罪犯分子会使用针筒在瓶身标签、拉环缝隙处进行注射。

    第三,一旦发现自己疑似摄入了迷药,不管是主动摄入还是被注射,一定要立刻在失去力气之前大声呼喊,并极力逃到人员众多的地点。

    这里提供一个小窍门:女孩子在外出的时候多带点纸巾。自己的杯子喝完以后把杯子内部擦干净,万一要离开,先把被子擦干净,然后在回来的时候观察里面是不是还有残留液体。如果杯子被加满,也要不客气的把里面的酒水饮料倒掉。你可以解释说,因为是女孩子嘛,有点洁癖,爱干净是正常的。

    这类案件,熟人和陌生人作案的比例是半对半,都需要防范。总之就是小心小心再小心,尤其是在陌生场合遇到陌生的人。你这时候该担心的不是不近人情不礼貌的事儿,有这种防范心理总比后悔来的强。

    迷药案件的发生,绝大多数都是在受害者从夜店或酒吧离开后。比如2012年天津的麻醉飞针事件,就发生在凌晨五点,几个女孩子从酒吧出来后。所以我个人建议还是少独自去酒吧和夜店,尽量避免喝醉。虽然我知道这句话说出来会被某些人认为是某种歧视。

    不过这里还是多嘴一句,你不管是什么时代什么国家,犯罪率哪怕再低也还是有犯罪率,一样有居心险恶的罪犯存在。你和他们是没法讲道理说尊重的,因为文明的话只能放在文明的地方说。这里不考虑侵害发生的前因,只考虑如何尽量避免。无论再怎么呼吁要尊重要平等,能实施犯罪的人,第一,不会上微博,第二,也听不进去。

    喝醉了,你有再丰富的防卫知识,也一样难以记忆或是使用,别忘了酒精本身也是一种迷药。因而对于一些高度酒精饮料也是需要控制饮用量,千万不可以酗酒到烂醉。对于一些不知道酒精含量的酒水,不要害怕别人觉得土鳖,掏出手机查一查酒精度和饮用后反应,没坏处。

    需要再多说的一点就是,永远不要把女孩子的受害和不自爱联系到一起。因为世界上居心叵测的人真的不少。在罪犯面前,受害者自爱与否并不是是否实施犯罪的标准。

    在近些年,对于一些涉毒明星的封杀当中,总有很多不分是非的粉丝给偶像洗白,高喊着我们警方对于毒品的管制太过严格,甚至呼吁一些毒品也应该如同大洋彼岸的某些大洲一样放开许可。然而毒品对人类社会的危害是国际公认的,不论是历史中还是现在,因为吸食毒品而造成的惨痛教训比比皆是。对毒品的打击必须严上加严,目前的《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这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的管控,根本无法跟上新型毒品的蔓延速度。

    而这种速度的抑制,是多少染血的警服换来的。根据公安部统计数据,近年来,有1406名民警光荣负伤,有300多名缉毒警察或者是公安民警在打击毒品犯罪中光荣牺牲。而很多警察甚至牺牲后,为了任务的延续性,还不能公开长相和身份。

    撇开被迫吸毒不谈,主动以放松或是新鲜为目的而去吸毒的人,从那一刻开始已经放弃了一个公民对法律的恪守与对生命的尊重,不管他颜值如何,身家怎样,他此后都只是一个吸毒人员而已,更不用说明星与否了。

    假设他们可以得到原谅与温暖,回到过去,依旧在公众面前抛头露面,微笑、挥手、歌唱、演戏。那么那些牺牲的缉毒警的家人呢?他们是否有机会看到亲人再回他们到身边?他们是否能再听到亲人的声音?

    吸毒是许多犯罪的祸根。不论在什么时代,什么地点,毒品,永远是人类社会的公害,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最后还是那句话,祝愿所有的女孩子都能被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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