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日报《反恐基本常识》微博的知识补充扩展
首先我必须明确贯通此篇文章的一个中心观点——那就是反恐这东西,你纯粹当知识了解就行了。我们国家的反恐局势是一直处于世界前列的,十分安全,不需要杞人忧天的跟风担忧恐
首先我必须明确贯通此篇文章的一个中心观点——那就是反恐这东西,你纯粹当知识了解就行了。我们国家的反恐局势是一直处于世界前列的,十分安全,不需要杞人忧天的跟风担忧恐怖袭击会发生在自己身边。但是,单纯就掌握反控知识来说,多一个技巧和念头,并不是坏事。
最近人民日报的官微在4月15日,也就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出了一期【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你必须了解的反恐基本常识】的图片微博。仔细看完以后其实发现里面有很多尚未补充完毕的知识,看一半而要去自己揣测,就让人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因为反恐是我大学的本专业,所以也针对人民日报这一期《反恐基本常识》的微博做一些扩充。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反恐基本常识》这则微博可不可以看?可以看!而且可以认真学习!这则微博里大部分的知识都是准确的,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可以进行阅读了解,但是的确还存在一些误差,或者说不是完全适合于我们的生活情况。我会在本篇文章做补充扩展。
为什么说这套《反恐基本常识》不适合我们的生活情况呢?那是因为这一套反恐知识模板的来源不是我国,而是以色列。2008年左右,因为迎接奥运会的来临,我国也对国家反恐能力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并像先进国家进行反恐经验、知识的学习。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在2007年,以色列特拉维夫警察局长戴维·苏尔造访了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与该院反恐研究中心学者就奥运安保工作进行探讨。
以色列的反恐能力究竟有多强悍不需要我再赘述了吧?在几乎四周皆敌的情况下还能做到高度发达安全的社会环境,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不知道可以去搜索一下以方极具代表性的、被列入国际级别反恐教材的两起经典案例——“霹雳行动”和“天谴行动”。
而2008年3月左右,中国警方代表团前往以色列某边防警察基地学习处理自杀式袭击和骚乱的技巧,以及如何截获恐怖组织信息等理论和实战经验。而人民日报这一期的反恐基本常识的模板基础,就是来源于那个特殊的时期从以色列那学习而来的一套反恐常识。
所以这套模板里就不可避免的有一些问题,比如上面这条,这条如何识别可疑爆炸物,这条的受众,就我国情况而言,很明显不应当是普通群众而是:刚发现疑似爆炸物,但是却暂时没有处置能力的执法人员。你指望一个普通民众看到一个类似炸药的玩意,还要凑上去看看有没有定时器或是引爆装置?还要去听一听有没有异响闻一闻有没有臭鸡蛋味???那日子还过不过了?
而对于以色列公民来说,上面那条估计就类似是常识一般的存在了。以色列和中国的反恐形式是有本质区别的——以色列是整个国家都处于一个严峻的反恐形势下,他们国内的恐怖主义情况有很大的国际性和复杂性,不能和我国等同。在那种高压反恐态势下,以色列的国民都要对反控知识进行很全面的了解学习,以求遇到恐怖袭击可以反应迅速,减少伤亡。
当然,每个公民都希望生活的安心和谐,有谁指望活在警惕和恐惧之中呢?日常生活还得担心受怕时刻盯着街上的人和车辆,那日子还过不过了?而虽然近年我国也发生过一些严峻的反恐问题,不过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的就是我国的安定局势和反恐工作都是妥妥的世界一流水平。我国在国际上一直都是恐怖分子选择袭击的一大禁区,而对暴恐的打击力度也空前强大。这份一直被守护着的安宁是以无数警察、军人的牺牲换来的。所以在这一篇文章之前我先打一个预防针,那就是不需要刻意杞人忧天的担心恐怖事件的发生,但是既然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那不妨就来学习一下——学习在危险情况的下自保和自救,是每个公民都应该掌握的事情。不光是说恐怖袭击,火灾、地震等天灾亦然。
接下来,直入正题,根据长微博里每一项的知识来逐一扩充。
首先针对可疑人员来进行扩展。这张图里的知识就没有什么大的谬误了,可以学习,就是说的太宽泛了一点。细化来讲,对于我国目前出现的执行恐怖活动的人来说,一般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具有反社会人格、希望给社会造成巨大负面影响的恶人,或是精神病;第二种是心里怀有强烈目的性、或是自以为目标崇高的真正恐怖分子。而第一类人较少出现,我国恐怖事件的实施者以第二类人居多。下面说说二者的具体区别。
对于第一类人,其神色会非常邋遢和肮脏。因为面对着让自己大失所望的社会和人群,对他们来说穿衣打扮已经不是什么生活和礼仪类的东西了,他们并不考虑自己的外貌是否整洁干净,
而对于第二类,恰恰相反。对这些心怀自认为“崇高目标”的恐怖分子来说,不管袭击的结果如何,这种行为是很神圣的活动。所以之前他们会梳洗一番,面部毛发也需要修整过,会衣着整洁干净得体。
这类针对性袭击,主要的袭击有这么三个特征。其一,袭击的地点人流密集;其二,能造成巨大的影响力,其三,袭击是以最大限度造成杀伤或影响为目的。在重大城市的重要地区,袭击甚至不需要产生人员伤亡,因为一旦开始,枪声或是爆炸一响,其实恐怖事件实施者就已经赢了。而在非重要地区则不同。对于一些不是很具有影响力的城市,要在人流量大的地区,要产生足够大的杀伤才能产生效果。
所以在分辨袭击者的时候,我在这里提供几点。当然仅作参考,还是那句话,如果要靠普通民众来观察分辨恐怖分子,那日子还过不过了?只做知识科普,并不是呼吁大家都去这么做,因为分辨恐怖分子这种专业人物,其实还是我们警方的职责。
第一,观察眼神。不管是第一类的反社会分子,还是第二类的专业恐怖行为实施人员——他们在做重大恐怖活动的准备时,无论是心怀多大的目的,或是无论意志多么坚定,恐怖分子的眼神一般都处于游离状态,都是高度紧张的,不会和人对视。可能看到这里有人会问了,万一实施这类恐怖事件的袭击者是老手怎么办?像是这种在极为重大影响生命的袭击前,还能神情自若的,一般不会去使用做自杀素材,而会留下当教官,教育新的恐怖分子。
这些恐怖事件的制造者,必然知道自己的结果是不得善终的,所以肯定神色紧张,眼神游离。所以,一旦进入一个封闭空间,比如公交车、地铁内,万一看到目光游离,神色紧张的人,不管他最后是不是恐怖分子,都尽量离他远点。而在离他远一点的时候,确保你的目光离开之后再继续远离该人。因为如果当你盯着一个人开始刻意疏远或表现的十分紧张害怕的时候,就是他明确意识到自己已经暴露的时候。而一旦暴露,他就可能马上实施预谋的犯罪行为。所以,一定不要眼神对视以后迅速表现紧张和逃离。
其二,观察其衣着与携带物。实施恐怖袭击是需要相关设备的,不可能徒手。做好实施恐怖事件的犯罪者呢,一般拎着一个大包,或者穿着特别厚、特别宽大的衣服。而这种衣服如果在春夏季,很可能就是明显反季节的。在他们携带的包具中,包的类型一般都是有着长口拉链的简易包具。而且颜色一般是黑色的,因为黑色的隐蔽性强,放墙角放在阴暗处就很难被发现。他们一般来说,不会用一个很显眼的或者很新的包,因为这种包实在是暴露性太强,所以犯罪者通常使用的都是老旧不起眼的包。
而如果犯罪者是怀揣刀、斧子、砍刀等凶器,很可能是藏在宽大的衣物下,一般不会从包里掏,因为这样的效率很低。当然,杀伤力特别大的武器除外,比如是枪械或是炸药什么的,类似巴黎和新德里的恐怖袭击事件,那些轻武器就很可能藏匿在包中。
再来说说可疑车辆的问题。说到可疑车辆,其实你就算能分辨出来也没办法有太多的作用——如果一个威猛的人还能制止多个人的话,就算体格再强大,肉体凡胎的又怎么能去制止一辆车?我就针对躲避车辆冲撞提供一点小知识,还是一样,不做普及,就是当科普。
在面对车辆快速向你冲来的时候,最好的躲避方法是猛的蹿一下。蹿一下和奋力跑动有什么区别呢?蹿——带着爆发力,虽然后期也是猛跑,但是前期是要伴着身体低沉下去。因为低身猛蹿的时候呢,你身体的主要躯干部位是最快离开的,而跑的话你身体是平直移动,躯干部分离开的速度不够快。而且蹿相对于跑来说最大的好处是,哪怕运气差到了极致,你就算被撞了,也是手或是腿受伤,而躯干部分遭受重击的可能性远远降低,存活率自然会高很多。如果能在蹿出去之前,做到冷静下来,稍微下蹲沉腰一下,你的效果会更好。蹿完就别管后续动作了,哪怕摔倒了,就地打滚然后玩命再跑就行。
这时候或许就有人会问,小明你说的是针对车辆正面冲过来的情况。那要是遇到侧面和背面该怎么办?很简单啊,如果你能发现有车从侧面或是背面向你袭来,你就赶快转向,正面面对车辆然后开始蹿。转动身体能有多慢多难呢?
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一旦发现有向你冲来的车辆,在躲避之后,就别管是不是恐怖袭击了,别跟司机废话,立刻报警,然后以最快速度的说:“喂110吗,现在我被车辆冲撞了,我在某某地点,大致情况怎样”。需要讲的就是很多警务平台都教授报警要注意什么报警时间——面对这种情况你就别管丫报警时间了,主要的是说明事情。如果可能,尽力提供地标性建筑物或者路段,以便警方迅速赶来。
就爆炸物来说,爆炸物存放的包裹类型我上面已经说的很清楚——基本上是旧的大包,黑色,有着长口拉链。而万一看到上面我说的,有那种特征的人,也就是目光游离且十分紧张的人,在放下包裹以后马上离开,你就要迅速反应,赶快离开并报警了。这种时候,就算是被骂一顿也比呆坐着强。
而上图人民日报里提供的观点里有让民众学习如何识别爆炸物的这点,单就这点,我不是很赞同人民日报的看法,具体原因我说过,这套反恐教材是根据以色列的反恐模板修改的,并不适合我国国情。而且你要一个普通老百姓去分别什么是爆炸物?还得一看二听三嗅?这不是把人当排爆犬吗?!再者了,出去吃个饭约个会看个电影都得提心吊胆什么爆炸物,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那么,假使遇到最差的情况,真的你就遇到了一个不可知的携带爆炸物的恐怖分子,你该如何判断出他来?我这里简要介绍一下方法。正常人放下包具呢,是随手一放到地下。而这类恐怖分子再放下包的时候,会有一个很明显的放置的动作,或者推、拉、挤的连带动作。而万一真的运气差到了极点,一旦你发现极度可疑包裹——立刻跑,分辨爆炸物不是你该做的事情。一个老百姓怎么可能分辨什么是爆炸物,还有没有定时装置,日常生活又不是第几季CSI。
如果真的背时到极点,遇到了发生的爆炸,而又有幸没有被伤害的话——切忌周围都是四散逃窜的人,不可以趴下,否则遭遇踩踏可不是闹着玩的。这时候该采取的撤离标准姿势是:躬身弯腰,俯身前进,如果确认建筑物稳定坚固的话,扶着墙壁往前走。在可能情况下,拿着毛巾手帕衣物捂住口鼻,避免可能发生的毒物(烟雾或是毒气)的伤害,迅速向安全出口对外转移。转移之后,等待公共救援到达。一般这种事情发生后,就肯定会有救护车辆到达现场。在撤离出事故地点以后,千万不要乱跑乱窜,最最起码让救护人员给你做个检查,确定你没问题了再走。因为谁也没法保证爆炸的引燃物是否具有毒性,或是如同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一样,袭击本就是携带毒性。所以呢,这时候啊,绩效考核、签到签退什么的就别考虑了,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啊。着急着走,没有检查身体,可能反而对生命安全造成很大危害。
人民日报关于纵火的这几点写的是没有常识错误的,纵火躲避请多阅读消防知识。如果在公共汽车上着火,应该迅速告诉司机开门。喊话的语句就直接点,“司机!有人纵火!快开门!!!”万一你实在是很担心会遇到车内纵火的情况,可以带一点破窗的东西在车上、包里。
很多破窗器,类似我上图随便找的这种,体积小,方便携带,而且很多种类都是可以带上地铁和公共交通工具的。
在发现纵火后,如果没法及时扑救,应该迅速脱离火源,在车厢里躲避时,万一在地铁,就迅速转移到其他车厢;而万一在公交车上,就应该分头部、尾部、中部三个部分,哪个部分着火就远离哪个部分。需要提的一点是,携带破窗器的同志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即便司机师傅打开了车门,也尽量破一两块窗户。破窗的前提最好是在你下车之后,如果实在是因为人员拥堵没法下车,你再考虑在车上破窗。而在车下破窗的时候,不要客气的把所有的窗户全都敲碎。除了可以快速通风散开烟尘之外,还因为这时候群众肯定是迅速的往车门方向拥挤,而多一条逃生通路,可以多救几条人命。
在遇到这类恐怖袭击、或是灾害事件的时候,千万不要争抢出口,争抢就容易发生互殴,甚至踩踏行为。万一不小心被人群带倒,应该迅速挣扎起身,尽量扶墙,踩踏是很可怕的事情。我在上面针对爆炸物的逃生中也说过,扶墙逃生是很好的办法——但是要确定建筑物的稳固。比如着火的时候墙面有极高温度,地震的时候墙体本身是松动的,就不能扶墙逃跑了。
在强制严格管制的前提下,用枪实施恐怖事件的可能性近乎为零。这要归功于近年来绝对严格的禁枪政策。而刀和匕首在近年一些恐怖袭击事件中作为主要凶器出现,反而是中国反恐形式好的体现。
利用刀斧砍杀的恐怖分子,实施杀伤会选择在人流量大的地点,或是繁华地段。使用砍刀斧子的人,不需要太强的专业知识,而且本身就因为盲从的信仰或是疯乱的心态,有着狂热的表现。所以这些恐怖分子往往有着很强的意志力,体能也都不错,而且多少会受到一些简单的搏杀训练。例如昆明事件中,即便是女性恐怖分子的身躯也较之于一些女生来的强壮很多,甚至强壮过一些瘦弱的男性。这样的恐怖分子算是业余中的专业了,虽然达不到专业水准,但也可以轻易击败一般人的。
而面对这种暴徒该做的事情,和我之前提到的个人防卫的概念恰恰完全相反。大家再看看人民日报里提供的做法,尤其是第三条——奋力反抗。
很多人在这时候会问——如果要老百姓反抗,要你们警察干什么?当然,制止恐怖分子是警察的责任,但也是在警察能够赶到现场以后。恐怖事件发生之后,无论警方反应多么迅速,从警局出动到事发地点总是需要机动时间的,哪怕数分钟的时间,都可能导致恐怖分子疯狂砍杀更多的人。
而人民日报中这点说的一点也没错。除却老人、小孩、孕妇等群体外,剩余的人,无论男女,在警察到来之前,要奋力反抗。遇到砍杀,逃跑是很不好的选择。砍杀只是其中一个目的,而砍杀的更高目的是为了制造恐慌,因为更大杀伤就是在逃跑引起的踩踏、拥堵和失措中造成的。这种恐慌会加速促成犯罪分子的狂妄气焰,而更疯狂的杀伤更多人。这时候,除了小孩、老人、孕妇、残障人士等群体之外,所有人都应该奋起反抗,不管男女,都应该冲上去和歹徒搏斗。
虽然不好听,但这反而是在警察的绝对武力到来前,能尽可能减少伤害的办法。我这里说绝对武力是大批次持有压倒性武器的警察队伍。虽然在事发的时候,可能有巡警或是驻警出现在周围,但是单凭几个警察,也很难处理这样的情况。当然,一旦警方的绝对压制力量出现,该做的事情就是立刻逃开,把战场留给警察。这时候再在恐怖分子身前挥舞物体就对警力压制没什么好处了,还可能添乱,甚至挡住公安战士的射击区。在逃离的时候记得把身上武器放下,别拎着个棍棒跑向警察而发生误伤事件。以及,特别是在人员极其众多的情况下,万一不小心发生了误认而被认为是犯罪者,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在警方上铐的时候别反抗,甄别之后有的是时间,而且这种甄别过程在带离后是十分迅速的。
我必须要明确一点——我这里说的奋力搏斗,不是瞎拼!不是让你盲目的冲上去给恐怖分子凑人头。面对刀斧砍杀,脱下大衣,裹在手上,用力挥舞。或者有包的用包抡也行。事发的时候,也应当着眼红底黄字的灭火器位置。灭火器其实也不一定用来灭火对吧,它更是绝好的武器。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抡动灭火器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情,如果可以的话,更冷静且有效的办法是——拉开拴喷,朝着恐怖分子喷射灭火气体\液体。不过,很少人可以做到如此冷静。
这时候,最重要的是有人敢于站出来与暴恐势力作斗争。面对群众的时候,你就不是单一目标!你坚持的越久,来帮助你的人会越多!恐怖分子的目的是在警方到来之前制造尽可能大的杀伤,而群众抵抗的时间越久越好。大声喊叫呼救,让大家一同反抗,并利用随身随地可以用到的任何物体:椅子,板砖,广告牌,灭火器,水瓶,不客气的往恐怖分子身上招呼。不能靠前,在保证距离的情况下,也要往他身上狠狠砸过去。这时候所有人越齐心抵抗,其他人就越安全,越往后缩,反而越危险。因为恐怖分子的砍刀和斧子总是砍向恐惧的人,恐惧是助长他们气焰的热油,而勇气与抵抗则是他们的催命符。
这个时候,只要哪怕有一个人起头反抗,就会有完全不一样的效果。恐怖分子和劫匪不同,看到你的抵抗意识极为高的时候,他选择的袭击对象一般不会针对你,而是恐惧逃窜的其他人。若一旦恐怖分子被激怒,就是他们恐怖袭击即将失败的状态了!
面对刀斧砍杀的恐怖袭击,越胆小,越容易出事。越积极越勇敢,生存可能性越高。其实大家都应该要养成这种集体意识和社会看法——那就是在这种公共场合进行恐怖袭击的,应该成为所有人的公敌。
这时候的敌对方,不是“你”和“他”,是“你们”和“他们”。
最后再来说说面对枪击。虽然说国内的控枪状况良好,但我也作为知识补充来说说万一万一万一遇到枪击事件应该怎么办。如果对方恐怖分子持有的武器是枪的话,情况就和刀砍斧劈来的完全不同了。
面对枪击,别想哪怕一丝冲上去搏斗的事情。听到枪声,马上蹲下,最好是可以趴在地上。然后双手抱头。
我这里明确一下,隐蔽物和掩体是完全的两个概念,相互区分绝不等同!
隐蔽物,是使对方无法观测到自己的障碍物体。
掩体,是可以抵抗子弹攻击的障碍物体。
一般的墙壁,汽车,铝制门,柜台,垃圾箱,都属于“隐蔽物”而不是掩体,全都不能抵抗子弹的射击。躲在这里或许不会被恐怖分子发现,但千万不要以为在这里你就安全了。
面对枪击的逃离顺序应该是这样的——首先,趴下、蹲下后,然后马上寻找隐蔽物并先隐藏起来。隐蔽物总比掩体好找得多!然后借由一个个隐蔽物寻找掩体,向掩体移动。在这个过程中切忌手舞足蹈和高声喊叫,那简直就是活靶子,还自带音效的那种。
这里举一些掩体的例子——汽车的前后轮可以抵挡手枪子弹、汽车的发动机可以抵抗手枪子弹,但是它们没法抵抗步枪子弹。墙体的拐角处、花岗岩柱子、承重墙、特别厚重的墙壁,都可以作为不错的掩体。但是别想消防栓和小树,这些东西连隐蔽物都算不上。
如果是在开阔地带什么都没有的话,逃跑的时候应该沿着Z字路线,进行蛇行逃窜——躬身快跑,绝对不要抬头挺胸,把身体面积降到最低,不要想着和歹徒搏斗夺枪。而如果沿着墙体逃窜的话,一定注意要离墙面要离有30-40厘米的距离,因为手枪弹有一定几率发生横向跳弹,也就是子弹击中墙面后贴着墙飞,如果不保持这种距离有可能被跳弹误伤。而步枪弹来说,一般不会有那么大的拐角。在遭遇恐怖袭击的时候,是很难观察到恐怖分子手里持有的是什么枪械的。
补充一点,无论是面对刀砍还是枪击的恐怖袭击,都把手机收起来别拍照录像。
说到这里,反恐知识的补充扩展就已经说完啦。和防身手段一样,任何的逃生方式呢,只是增加求生的几率,不存在一个百分之百抵抗恐怖袭击后果的办法。没有万能的避恐方式。
PS:这一期的封面,我选择了一位已故的反恐英雄:乔纳森·内塔尼亚胡。他是以色列摩萨德的中校,担任“霹雳行动”的指挥官。1976年7月3日,以色列突击队奔袭乌干达,以极小代价救出102名被恐怖分子劫持的人质。乔纳森中校身先士卒带队突入人质被困的乌干达恩德培机场,后不幸被恐怖分子的机枪弹击中而牺牲。他留下了那段,被无数人传颂的用希伯来语对以色列人质高呼“趴下,趴下!”后在一分钟内击毙恐怖分子的传说,而突击队中却只有他一人没能活着回归祖国。可能很多人对“内塔尼亚胡”这个姓氏有些熟悉,而乔纳森中校的亲弟弟直至今日,也对哥哥的英勇行为念念不忘。忘了说一句,乔纳森中校的亲弟弟就是现任的以色列总理——本雅明·内塔尼亚胡。
为了反恐事业而贡献自己的英雄,无论国籍无论肤色,都应该被幸福生活着的所有人所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