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特警狙击手的个人经验杂谈
注:原刊登于《轻兵器》2017年2月下的《公安特警狙击手成材六大技巧》一、公安特警狙击手应该亲手打出近距离射表,这是完美完成任务的重要保障。 笔者经常建议自己的狙击分
注:原刊登于《轻兵器》2017年2月下的《公安特警狙击手成材六大技巧》
一、公安特警狙击手应该亲手打出近距离射表,这是完美完成任务的重要保障。
笔者经常建议自己的狙击分队的队员在平时训练时就要把100米内的射表深深地记在脑海里,而且这张射表应该是狙击手亲手在不同距离、不同俯仰角上一枪一枪地打出来的,笔者认为没有打出过这种射表,就难以胜任公安特警的狙击任务。因为在现实情况中,公安特警狙击手执行任务中的射击距离往往不超过100米,而由于狙击枪上的瞄准镜是高出枪管轴线的,假如瞄准镜是归零在100米,那么在50米处的弹着点就会低于瞄准点几厘米,这样在瞄准歹徒的情况下却就极可能击中人质。因此狙击手必须清楚知道在不同距离上,瞄准点与弹着点的高度差。
如果是使用88式狙击步枪和85式狙击步枪的瞄准镜,由于其手轮调节的刻度不够细,在100米以内不同距离上进行精确射击时的就不方便随时调节高低。但即使是CS/LR4高精度狙击步枪所配套的方便微调的瞄准镜,但如果歹徒一直在移动中,射击距离也会不断发生变化,这样往往也来不及调节手轮(见上一篇《公安特警狙击手与军队狙击手的区别》)。事实上,在国内就已经发生过因为狙击手忽略了近距离射击弹着点偏低而导致人质误伤的事件。
所以,如果射手能亲手打出过这样的射表,不仅有助于掌握近距离射击技术,还可以在不调节手轮的情况下准确预报弹着点。
图1
图1说明:上图中有两种归零方式。如图a的方式是在弹道曲线的顶点归零,图b的方式则是在弹道曲线上取两个交汇点。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假如在100米处归零,那么在50米时的弹道就会偏低,25米处弹道更低。如果歹徒在人质后面只暴露半个脑袋,这个高度差就可能导致子弹没打中歹徒的脑袋而是打中人质。
图2
图2说明:俯角射击举例,在这样的高度差有7米,直线距离为50米的情况下使用85式狙击步枪进行射击,弹着点会偏低约3cm左右。
图3
图3说明:如图所见,对应图1、2的情况,当狙击手在近距离瞄准目标眉心位置时,则可能击嘴巴和鼻子。如果稍为向下偏一点,甚至可能击中人质。而这还只是人质脑袋位寺歹徒侧边的情况,假如歹徒完全躲藏在人质后面只露出眼睛,可供瞄准的部位会更小。
二、易被忽略,却在需要时起到出奇效果的辅助器材
狙击手要执行任务,肯定不是只带上枪和弹就足够,还有许多辅助器材能帮助他完成任务。这些辅助器材包括什么呢?不同的狙击手可能有不同的见解,比如很多人都认为应该带测距仪,可配合射表使用。但测风之类的其他仪器通常用不上,因为这样近的距离里,即使是刮台风也来不及让弹道产生长距离的偏移(同样见上一篇《公安特警狙击手与军队狙击手的区别》)。另外还有射击手套、带通讯功能的降噪耳机、背囊水袋或水壶之类的种种器材,很多人都明白这些辅助器材的作用。
不过在笔者的经验来看,还有一些器材,不是 每一次任务都用得上,但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辅助器材,来满足实战需要,比如笔者每次出动都会带上的辅助器材还包括:
两个带云台的三脚架
四种规格米袋
一条双面魔术贴挂枪带
一把玻璃刀
一套便服
一张马扎
……
首先,三脚架和米袋都是用来托架狙击步枪的,这一点想必《轻兵器》的读者们都能理解。在公安特警狙击手的实战当中其实是很少用到两脚架的,而米袋的稳定效果则是最好的,尤其是使用85式或88式狙击步枪时,米袋对提高这两种武器的射击精度帮助很大。事实上,王宝来教授所发明的“米袋技术”就是一种精确射击技术,米袋并非普通读者想像中的“仅仅是依托物”而矣,它的主要功能是提高射击精度。至于要带上不同规格的米袋,则是为了应对不同的战术动作需要。
但米袋一般是依托在高出地面的地形地物上,如果现场没有合适架枪的地形地物时,就可以利用三脚架。
图4:三脚架在高姿姿势中对狙击步枪的稳定作用比两脚架要好
至于双面魔术贴挂枪带,则是笔者自己的一个“小手工”,它可以把狙击步枪稳定地固定在灯柱、电线杆、树干之类的柱形物体上。有时候,狙击手选择的狙击位置、角度非常完美,但却没有架枪的平台,但如果恰好现场有一些稳固的柱形物,便可以利用这种带子来稳定枪支了。
玻璃刀是在你选定的狙击位置恰好是在玻璃的后面时使用的,玻璃的反光固定可以隐蔽你的位置,但先切割出一个小孔供子弹通过,比起靠子弹自己打穿玻璃要好得多。
看到“马扎”二字,有些人可能会觉得搞笑。但笔者曾经有一次实战经历,在到达一个角度和距离都最佳的狙击位置后,却发现枪只能架在一个公共垃圾箱的顶部,但那个高度只能用半蹲或单膝跪的姿势才能据枪。但这样的姿势维持了十来分钟就受不了,双腿开始发抖。这时,幸好有另一名队员及时提供了他的一只脚顶着笔者的臀部,当屁股一沾着东西立马有“踏实”的感觉。从此以后,笔者就预备了一张马扎,每次出动时都会带上,必要时有奇效。
图5:联合特种作战单兵臀部辅助支援单元
图5说明:这种“战术监视凳”[二哈]的装备实际上并不会占太多空间与重量,带上了未必每次都用得上,但总比需要时却得不到要好。
至于便服,自然是伪装时需要的,这在笔者以前在《轻兵器》发表过的文章《细节决定成败--公安特警狙击手在任务前的准备》和《公安特警狙击手与军队狙击手的区别》中都有提到过。
所有这些辅助器材最好是平时就预先备好,放在背囊里。当紧急出动时拿上背囊就走。这些辅助器材其实不一定每次任务都用得上,甚至有可以一辈子也用不上。然而,当现场环境真的需要你用到它,而却偏偏没带在身边时,就会影响在执行过程中的发挥。
三、狙击方案的制定要多方考虑,多套预案
狙击小组在制定狙击方案时,需要考虑选位和伪装,及与其他警种的沟通,通常需要制定几套方案供现场指挥选择,以保障成功处置的机会,给予现场指挥信心,使其尽快下决心果断处置。如果处置方案不完善、考虑得不周到,往往会说服不了领导,使领导迟迟不能果断处置,导致延误战机,失去最有利的处置时机,最后要到了人质的安全最危急的情况下,即使射击不利也不得不紧急开枪,这样的结果往往会导致任务失败。国内发生过的一些狙击失败案例中,大多与此原因有关。
另外,在制定狙击方案时要同时考虑数种情况的处置方案,在国内曾有一起儿童劫持案,案发时是在马路边,当特警到达现场后不久,歹徒要求提供一辆汽车去市政府提请诉求,为稳住歹徒情绪,当时决定由警员假扮的司机开车来接载歹徒。而该起事情最终处置是在一个商场内寻到合适机会处置,从而成功地解救人质。这起案件从头到尾,先后经历了开放的公共场所劫持人质、移动中的交通工具内劫持人质、密闭的建筑物内劫持人质这三种情境。因此,特警狙击手在制定狙击方案时,不能光考虑眼前情形,要有多套处置预案。例如第一现场发生在公共场所,预案中要同时考虑室内解决的可能;第一现场发生在交通工具中,预案中也要考虑在开放场地射击的可能。
而多套预案的建立基础,则是需要依靠平时的实战训练。因此公安特警狙击手不能只在靶场练习,应模拟不同场景、不同案例进行练习或验证狙击战术的效果。只有经过这样贴近实战的训练,狙击手才有信心应对复杂多变的实战情形。
图6:公共场所劫持人质案例(马路上)
图7:高处劫持人质案例
图8:封闭空间劫持人质案例(超市中)
四、狙击失败后的狙击补救
“狙击补救”并非人们想像中一击不中时“补一枪”。
狙击补救措施通常应该在制定方案的时候就要考虑,作为一旦狙击失败时应急预案。但在狙击手就位后,往往需要根据观察到的新情况而作为调整。而且狙击补救不只是需要与其他狙击小组协同,往往也需要突击小组同时应变,如在狙击手开枪后立即冲上去制服。在国内外都发生过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射击命中后,仍在向人质施暴的案例。如果突击小组事先已经接近,并随时准备在狙击手开枪的同时冲上去作相应的配合处置,那么人质的生命安全会更有保障。
所以即使狙击手极有信心向目标打出足以制停的一枪,但仍然需要有狙击补救措施。而狙击补救措施是需要各小组之间事先沟通好,并在制定狙击方案时要作为预案之一考虑进去。
五、处置期间应围蔽新闻媒体的现场直播
从行动开始前到行动结束时,应尽量避免新闻媒体的插手,尤其是要围蔽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直播。首先,这可以避免新闻媒体对狙击手的干扰,其次可防止对歹徒造成的信息透明。在国外,有两起由于新闻媒体直播而导致营救失败的典型案例。一起是1972年德国幕尼黑奥运会上的人质劫持事件,另一起是2010发生在年菲律宾的香港旅游大巴人质劫持事件。前者是由于恐怖分子在电视直播上发现特警队员正伪装成运动员潜入奥运村而导致第一次营救中止,后者是由于劫持者在电视直播上得知政府与其家人谈判条件没达成,而开始伤害人质。
在互联网发达的年代,现场直播已经不限于电视这个媒体。比如笔者本人就也经历过两次有网络媒体直播现场的案例,直播主编两分钟更新一次现场情况,笔者在赶赴现场的车上,就已经通过手机了解了现场的不少信息。假如歹徒也恰好通过手机看到特警队员在现场的布置,就有可能事先对警方的营救进行针对性的防御。所以在事件得到解决之前,公安机关应封锁现场,尤其注意避免媒体现场直播公安特警的处置过程。
图9:幕尼黑事件照片
图10:幕尼黑事件照片
图9、10说明: 1972年幕尼黑事件中,德国警方假扮成运动员潜入奥运村时的电视直播画面,正是由于恐怖分子通过电视看到这个场面,立即威胁要杀害人质,导致第一次解救行动无功而返。
图11:2010年菲律宾人质事件
六、对狙击手的心理疏导暂时是国内的空白
由于公安特警狙击手的任务并非在你死我活的战争形态中执行的,因此有一些公安特警狙击手在任务后可能会出现心理阴影。
目前国内大部分公安部门对于狙击手在任务后的心理调节是没有针对性的疏导方法的,许多地方的狙击手在任务后,领导往往只是放他几天假,让狙击手自己去调整心态。但这种独自调整心态的效果并不好,往往狙击手不能自己消除心理阴影,因而导致出现“一次性狙击手”的现象——即经过大量时间精力训练出来的狙击手,只成功执行过一次任务,就再也无法担负起狙击任务了。
狙击手执行任务时有个特点,由于他在行动中是通过瞄准镜长时间地瞄准、锁定歹徒,并高度精神集中地观察歹徒的状态,在此期间他会注意到歹徒的各种表情变化,这会使得他们难以对歹徒进行“物化”。而且与战争状态中的军事狙击手不一样,通常公安特警狙击手在开枪的时候,歹徒本身对狙击手并不构成生命威胁,因此公安特警狙击手与歹徒之间没有直接的仇恨。
而在开枪后,子弹创伤歹徒的一瞬间画面也会通过瞄准镜传递到狙击手的眼中,这个场面会一直深深地刻印在狙击手的脑海里,并且不时“闪现”在他的眼前。一个活生生的生命由于他扣下扳机而消失,这种杀生的感觉并非人人都能承受。许多冷静自信的狙击手在第一次实战开枪之前,都是坚信自己能面对一切的,然而有些事情往往要真正经历过才知道。
而这样的记忆和感受是不可能通过放几天假去旅游一下就能从心里抹掉的,只能通过专业的心理疏导去消除影响。比如,在国外,警察开枪后通常都会要求他们与专业的心理治疗师接触,或与神职人员沟通,来调整其心态,甚至由学过心理学的神职人员担任心理治疗师的工作。
总之,对执行过实战任务后的狙击手及时有效地进行心理干预,是个不容忽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