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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弱光战术——武器灯的使用训练

"第四条:搞清楚你的目标和它的身后有什么。"——Col. Jeff Cooper《武器使用安全守则》很多年来,武器灯都是特种战术小组和警犬单位的专利,当时都认为只有像他们一样任务特殊并

"第四条:

搞清楚你的目标和它的身后有什么。"

——Col. Jeff Cooper

《武器使用安全守则》




很多年来,武器灯都是特种战术小组和警犬单位的专利,当时都认为只有像他们一样任务特殊并接受过额外训练的人员才有资格使用武器灯。但这种情况早已改变了,从差不多十年前起,我开始为执法部门提供战术照明(也就是武器灯)的使用培训。作为武器教官,我已经协助培训了约140个不同任务性质的执法单位装备和使用武器灯。

根据FBI犯罪统计报告,77%的警务人员遇袭事件发生于弱光环境,68%的警员涉入枪战事件是在弱光或无光条件下,而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事件是弱光因素直接影响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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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白天,武器灯也能为你提供一些掩护

在我之前传授武器灯技术的十多年间,我听到过全美国不同单位提出的各种相同的疑惑、顾虑以及有关训练的争论。最后我发现利用杰夫·库珀的武器安全守则能够简单有效地概括战术照明训练的各种基本要点。

约翰·迪恩“杰夫”库珀是前海军陆战队员、武器教官、作家,以及著名的“干死他”学院的创始人。他提倡遵循以下四条武器安全守则:

1. 对待所有枪械都假定其已经上膛,即使没有上膛也要一视同仁。

2. 永远不要把枪口朝向你不想摧毁的地方。

3. 不要把手指搭在扳机上,除非你已经瞄准目标并准备射击。

4. 搞清楚你的目标和它的前后有什么。




作为武器教官或管理员,我们不能让警员在没有经过适当训练的情况下就给佩枪装上枪灯。所有警员在使用武器灯前都应该了解并遵循一些守则,以下是入门内容供各位理解学习:

确认你的目标和周围情况

枪灯的基本用途是照亮和识别威胁,它让你不必花时间找手电就能迅速得到照明,或者利用同轴光束进行概略瞄准。无论在任何光环境中遇到情况,类似“警察!举起双手!”之类的口头警告也许是不用武力就能解决威胁的有效方法。

在用高亮光束剥夺对方视觉时,亮明警察身份是极其关键的。如果对方只听到“把手举起来”或者“趴在地上”的命令,却因为被光照射而无法看见你穿着制服,就可能认为自己是遇到了抢劫。

武器灯不能像手电那样用作导航、搜寻证物或一般照明。我常会被很多单位问到:“你们部门的武器灯使用政策是什么?”我一般都会回答:“和你们的政策一样。”我会解释说每个部门都会有禁止在不必要情况下随意拔枪的规定,而任何被允许拔枪的情况就是可以使用武器灯的情况。例如当你有理由相信周围存在致命威胁时,只要符合拔枪条件,你就可以使用你的武器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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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没准备好开枪时把手指搭在扳机上

我喜欢传授一个“大拇指原则”,也就是手枪灯只能用副手的大拇指来操作,而扳机指就是用来控制扳机的。对于右撇子射手来说,大拇指就是用来辅助完成开关保险、释放弹匣、套筒或挂机等操作的。

我并没那么喜欢手枪灯使用压力控制开关,因为我意识到它们会改变手枪握持方式,而且会在你希望保持黑暗时出现意外开启。压力开关确实有些优势,比如更容易单手操作。在副手大拇指被其它工作占用的情况下,主手中指也可以作为应急方法来控制枪灯,不过要特别注意细节。但是!永远不要用扳机指控制枪灯。

在确定了射击目标后,枪灯应该设成常亮模式以让射手专注于武器握持,而不是忙着按压枪灯开关以保持照明。我发现在射击时让枪灯保持点亮是相当困难的,点亮模式只建议用于短时间导向或信号发送。


永远不要把枪口朝向你不想摧毁的地方

也就是常说的“激光原则”(想象你的枪口会发出高能激光,切掉指向路径上的所有东西),这一条非常重要。执法人员需要学会使用边缘光斑而不是中心“热点”光斑来进行搜寻和识别,这与我们从小养成的“手电指向”习惯相违背。但要明白的是,枪灯光束与枪口指向是同轴的,这意味着中心光斑照射的位置与子弹会打到的点极其接近,近到你可以用中心光斑来辅助7英尺距离内的瞄准射击。

但你不会想也不需要仅仅为了识别而随便把武器指向他人。大多数厂商生产的手枪灯都让你在任何距离上用中心光斑指向对方双脚时也能用边缘光斑照亮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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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所有枪械都假定其已经上膛

清洁、更换电池等所有武器灯拆装工作都要在确定武器未上膛和已清空的状态下进行。没人会在枪械上膛的状态下进行拆解检修,同样也不应该在已上膛的枪械上进行武器灯拆装或清洁工作。务必退出弹匣、空仓挂机,仔细验枪以确保清空。

你需要使用保证佩枪在安装枪灯后能够正常携行和插拔的枪套,这是确保武器使用安全和速度的关键,毕竟在实战中是没时间给已经待发的武器安全拆装枪灯的。

 

其它注意事项

除了杰夫·库珀守则之外,在警务领域的武器灯使用训练中还有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

首先是学会尽量保证用光需求以顺利结束战斗。如果此时黑暗能够提供战术优势,就把灯熄灭。但当你面对着趴在地上的嫌犯,而对方很可能持有或很接近武器,这时就需要常亮照明来确保看清对方的一举一动。

我总能听见很多射击教官在受训人员开枪后就立刻对他们吼道“把灯给我关掉!”然而这些教官并没有考虑到这样做给这些执法人员带来的负面效应。想象一下实战中一名嫌犯被击中倒地但仍有威胁,此时执法者却由于失去照明而无法看清对方依然持枪,只因为他在认证课程中被告知要“速射两枪,熄灭枪灯,收回套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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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灯确实有很多优点,但要时刻记住它们并非唯一选择。武器灯的使用并不能完全淘汰对手电的需求,诸如哈里斯、查普曼、罗杰斯,以及我最喜欢的高颈握姿等技术依然在被广泛传授,很多时候只用手电就足以应付局面。更重要的是,手电能让你不至于在武器灯坏掉时陷入尴尬。

手电与武器灯使用的切换也要多加练习。一旦陷入枪战,你会希望尽可能迅速地切换到双手握枪姿势,因为这是我们训练最多的,也是最舒适可靠的武器握持姿势。而一手持手电相对来说就没这么靠谱了。

同时也要记住强光手电能够打断被照射者的OODA(观察-确认-决策-行动)循环,并把这一点变成你的优势。即使在白天,500流明以上的强光或爆闪也能形成眩光干扰来隐藏自己,也可以叫做“一键掩护”。这种掩护无法为你挡子弹,但要比在对手面前毫无遮掩要好得多。

为了适应在各种光环境下有意识地使用武器灯,可以在昼间射击练习时将电池取出,但在每次出枪练习时都养成将武器灯开关按下至常亮或爆闪的习惯。


关于作者

布莱恩·马歇尔警督具有超过20年执法经验,现为佐治亚州马里塔市警署的训练和支援部门主管及靶场安全员。他曾担任过巡警、实战教官、犯罪现场技术员、巡警队长、特种战术小组成员、谈判人员、社区/单车巡警、调查警司以及公共新闻官。

(翻译转载自www.policema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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