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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就是半个世纪——美国老警察谈手电

警察携带高亮手电的原因显而易见,他们经常需要搜查车辆内部、房屋、院落等(缺乏光照的环境)。笨重的铝合金Kel手电几乎统治了70年代,它们常被作为打击武器使用——虽然并不应该

警察携带高亮手电的原因显而易见,他们经常需要搜查车辆内部、房屋、院落等(缺乏光照的环境)。

笨重的铝合金Kel手电几乎统治了70年代,它们常被作为打击武器使用——虽然并不应该这样做。这些手电使用普通电池,即使是使用五节或六节电池的型号,和如今的手电相比也是暗淡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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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氙气灯泡的可充电手电从1979年开始变的流行起来。它们终于变得更亮,而其产生的热量也足以融化塑料的汽车内饰。我那时经常在冬天用我的手电给指纹胶带加温,这样会让上面粘胶的使用效果更好。

这些手电的外观很像之前的Kel手电,不过要更短一些,差不多相当于使用三节D型电池的型号。它们使用单节可充镍铬电池,一次充满电后可以使用一个小时左右。由于在耗尽电量前充电所产生的记忆效应,手电电池需要每一到两年更换一次,而且一旦温度过低就会罢工。我每次上班的“仪式”之一就是把巡逻车启动,把暖气开到最高档,风力开到“除霜”模式,然后把手电放在前风挡和仪表盘之间。这样等我检查完巡逻车,它就被加热到能够正常工作了。

下图就是我的Streamlight SL-20使用几年后的样子。而在我退休时,上面的黑色涂层差不多已经掉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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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用手电打过人(这在我的单位里是严令禁止的),但我确实用它砸过几次车窗,这样总会在筒身滚花的缝隙里留下一些玻璃渣。




高亮LED的出现和电池技术的进步,使现在的大多数警用手电几乎只有6英寸长度和1英寸直径。它们比以前那些大型手电都要更亮,而且功能更多,一般会有多个亮度档位,有些还有预设的频闪模式用于定位或发出求救信号。

我现在(作为平民)携带的手电带有爆闪模式,我会把这支手电放在我的外套里。它使用一节CR123电池,这种电池不可充电,但它的功率及容量很高,并且可以存放10年之久。下面这支不是我的,但我的那支尺寸和图中标出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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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这真的是原文配图……)

爆闪功能的效果对我来说显而易见,我第一次体验到它是在一次警用装备的展销活动上。参展商在场地内有个大帐篷,这样他们就可以在里面做各种照明器材的演示。那位参展商对我说:“我要你努力站稳,因为我会让你一屁股坐地上。”于是我努力撑住,他则用爆闪模式直接对我照射。接下来就是一阵头晕目眩,他根本不需要用力就把我放倒在地。这绝对是令我印象深刻的精彩一课。

我把一支设为爆闪模式的手电放在外衣口袋里,这样我就能安心面对黑暗并随时应对威胁,或者可以好好教训对方一下——当你的视力恢复过来时,我已经用枪对准你了


如果你私自下车或挑衅警察,你可能会被爆闪照射,这是为保持突然性和优势条件而令对方暂时失能的高效方法。所以当遇到警察拦停检查时,待在车内、摇下车窗,打开车内灯,这样警官就不那么需要用自己的手电查看车内情况和戒备防卫了。

警察拿着强光手电靠近车辆并短暂照射对方的眼睛,实际上是为了避免遭到攻击。这个动作(指照射)只会有几秒钟,并且会是在刚刚拦停的时候,因此在你重新回到路上前会有时间来恢复视觉。在这数秒时间内,警察可以观察车内,并对可能的威胁做出判断和反应。

 

关于作者

提姆•蒂斯,退休警官,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现编写执法人员及狱警应用技术。

 

(翻译转载自www.quora.com

(本文为原创翻译内容,严禁商业转载,个人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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