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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内容

非致命武器(一)之动能武器

众所周知,有一些武器的定义,在各国之间,是存在着某些方面的差异的。例如欧美国家的SAW(班级支援武器)和我国的班用机枪,虽然在步兵分队中的定位相仿、用途相似,但是在定义方面,却也

众所周知,有一些武器的定义,在各国之间,是存在着某些方面的差异的。例如欧美国家的SAW(班级支援武器)和我国的班用机枪,虽然在步兵分队中的定位相仿、用途相似,但是在定义方面,却也存在着某些不同。非致命武器亦是如此。1996年7月,美国国防部第3000号命令《关于非致命武器政策》中对非致命武器定义如下:Weapons that are explicitly designed and primarily employed so as to incapacitate personnel or materiel,while minimizing fatalities,permanent injury to personnel,and undesired damage to property and the environment.

而我国关于非致命武器的定义则与美国相关定义有所差距,定义如下:非致命武器就是指作用于有生目标时,能使有生目标产生不同症状的生理反应,使其暂时失去抵抗能力,而不产生致命性伤害的武器装备。
从上面中美两国之间对非致命武器的定义出入来看,美国只是将非致命武器定义为一种客观意义上的“低致命武器”,而中国则是将非致命武器定义为一种“不可能致命的武器”。在笔者看来,国内的定义不符合现有技术条件下的客观条件。不具有一定的致命性,将会会导致有生目标失去抵抗能力的程度降低

同时,我国和美国之间关于非致命武器定义的差距,可以简单的如下概括:美国所定义的事广义的非致命武器,而我国定义的是狭义额非致命武器。美国的定义中,不但要求人员失去抵抗能力,而且同时把“能尽量使装备失去原有性能但却不严重破坏该型装备”的武器也称之为非致命武器。而我国关于非致命武器的定义中,则仅将能使有生目标失去抵抗能力的武器装备定义为非致命武器。
根据美国关于非致命武器的定义,非致命武器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有生目标的,一种是针对非有生目标的。本文将会着重介绍针对有生目标的非致命动能武器。

事实上,此类武器成本低廉,是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非致命武器之一。动能弹又被称之为刺痛弹、痛块弹,是利用弹丸飞行的动能打击目标,使之致伤,以达到使目标失去反抗能力并制服目标的目的。

区别于传统的动能致命性武器,此类非致命武器最大的特点就是发射的弹丸质地较软,例如橡胶弹头的邵氏硬度<90;动能较低,不能出现参照GJB 2026295-Z《防暴动能弹威力标准》中IV(即重度损伤)级以上的损伤,但是应大于0级损伤;比动能较低,发射直径超过10毫米的球形或者圆柱形投射物时,比动能最高不能高于30.0J/cm^2,动能不得超过300J;且弹头形状不得锐于同口径步、手枪弹。

关于我国动能霰弹的致伤性判据规定如下:距离炸点处0.5m,橡胶球不允许穿透25mm厚红松木靶板,在距离炸点5米处,可以穿透两层0.5mm厚的牛皮纸。另外,还有一种判断动能弹的致伤依据,按照枪弹射击轨迹,寻一点D1,使其满足刚好能穿透25mm厚的红松木靶板,将其规定为致命区域;寻一点D2,在此距离上可以刚好穿透两层0.5毫米厚的牛皮纸,那么D1到D2之间即为威慑距离,可致伤有生目标且不使其重度损伤;在D2之外,就已经失去了其威慑能力。以05式9毫米警用转轮手枪的9毫米橡皮弹为例,5米处可正好穿透25毫米松木板,但是在50米处对0.1毫米厚的牛皮纸击破率仅为80%,说明05式转轮手枪在使用05式9mm橡皮蛋时仅在50米之内对有生目标有威慑能力。

动能类非致命武器主要有两种枪弹,一类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知晓的橡皮弹。其主要依靠较为柔软的弹头和较低的动能来降低比动能和侵彻力,从而达到不伤及性命而制服有生目标的结果。97式18.4毫米防暴系统想必各位读者已经耳熟能详了,该系统拥有三种动能非致命枪弹:97式18.4毫米橡皮弹、橡皮霰弹以及布袋弹。那笔者今天便剑走偏锋,举一款较为少见的动能非致命武器:JYD-1型动能防暴手榴弹。该型手榴弹结构外形与普通的手榴弹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但是在其内部,扩爆药为空心药柱,传统的铁片等硬质物被500粒¢5mm的0.34g橡胶球所代替。该型手榴弹就是通过在致伤距离内,利用一定密度的塑料碎片和橡胶球来打击有生目标,从而达到制服的目的。

而与我国的JYD-1型动能防暴手榴弹相似的,是美国的95系列刺痛手榴弹。美国的动能类非致命武器才这方面则比我国略胜一筹。该型手榴弹中,装有少量闪光药,可在距离1.5m处产生一道持续时间为10ms的强烈闪光,亮度可达6~8百万烛光,以强光使有生目标短时间致盲;同时可产生175dB的巨大声响,并使手榴弹中装配的105个直径为8mm的橡胶球射出,可以使用橡胶球的动能和巨大的声波来使有生目标失去抵抗能力;更绝的是,该型手榴弹中还可加入OC、CS等催泪剂,可以对目标实行多重化打击,保证其充分失能而又不会致死。这不禁让笔者想起了喜剧大师周星驰所参演的喜剧电影《国产零零漆》中的“要你命3000”。而伴随着信息化军队的建设,就要求我们要开始将武器装备的性能合成化。我认为未来的防暴手榴弹甚至是整个非致命武器这一方面可能会向这种合成多种致伤手段的方面发展。

上面简单的介绍了第一类动能非致命枪弹,接下来再来介绍一下第二种动能非致命枪弹:布袋弹。在国外又被称之为软棍弹或者豆袋蛋,是一种通过非常柔软的填充物弹头,在接触目标时迅速变形增大接触面积,从而降低侵彻力已达到有效制服有生目标的目的。以97式18.4毫米防暴枪所配用的06式18.4毫米布袋弹为例,该型枪弹虽然枪口动能有90J左右,但是比动能仅为10J/cm^2。相比较同为97式18.4毫米防暴枪发射的97式18.4毫米橡皮弹,该弹动能虽然高了约14J,但是比动能却更低。06式18.4毫米布袋弹有三种类型的枪弹结构:方型、尾翼型和筒式。三种不同类型的布袋弹,可以更好的满足不同条件下不同的作战需求。

说完了枪弹,我们不妨来看看发射这些枪弹的“平台”。我国的动能类非致命武器口径主要有18.4mm、38mm和64mm等,而国外则以18.2毫米(即12-gauge霰弹之口径)、37毫米、40毫米等为主。事实上,大口径霰弹枪几乎都可以发射同口径同尺寸的非致命枪弹,甚至某些半自动霰弹枪(例如勃朗宁A5霰弹枪)可以通过不同弹壳长度来堵住不同数量的导气孔这一原理来发射同口径不同尺寸的弹药。我国目前装备有各型自动装填、非自动、全自动的防暴枪,以应对不同战术条件下不同的需求。以我国的LW3 18.4mm自动防暴枪为例,该枪可以发射18.4mm系列各类非致命弹药与杀伤弹,甚至可以下挂38mm线膛防暴枪或者防暴喷射器。在笔者看来,未来非致命动能武器的发展趋势,应该是借助现有的致命武器平台,使操纵者可以不经过大量额外的训练即可使用、维护非致命武器,已达到简化后勤、减少训练量的结果。在这方面,国外军队已经有一些成果。例如美军就装备有可下挂于M16系列自动步枪的“军刀203”型激光照明器,可以直接装入M16自动步枪下挂的榴弹发射器使用。在紧急情况下,甚至可以直接退出激光发射器,装入枪榴弹。

我国公安部队大量配用的,主要为97式18.4毫米系列防暴枪和38毫米防暴枪。两型防暴枪口径不同,可以完成特殊的火力“高低搭配”。97式18.4毫米系列防暴枪,可以很方便的将固定枪托卸下并换上握把,以方便根据交战距离的不同来选择如何安装配件,以达到战术优势的效果。但是更换枪托和握把毕竟不是一件很方便的事,特别是在由室外突入室内这一情况下。故97-1式18.4毫米防暴枪则将其改为了折叠枪托,方便在不同战术条件下快速转换,从而提高了装备的适用性,满足了“一枪多用”的技术指标。而新改进的92-2式18.4毫米防暴枪,则抛弃了传统的弹仓供弹,采用了弹匣供弹。虽然弹匣的容量与原有的弹仓容量一致,但是在未来根据新的战术需要,可以装配更大容量的弹匣甚至是弹鼓。故97-2式18.4毫米防暴枪具有更强的可拓展性。

我国在近几年,依靠齐齐哈尔雄鹰集团的不断研发创新,一下子诞生了不少防暴枪。其中比较具有特色的,就是国产LW3 18.4mm自动防暴枪,可以使用非自动、半自动、全自动方式发射各类18.4mm非致命弹与杀伤弹。不仅如此,全枪折叠之后仅660mm,与无托型97式18.4mm防暴枪长度相当。同时该枪配发有5发弹匣以及10发、20发大容量弹鼓,完全可以满足不同战术条件下的需求。

但是创新不一定是好的。我国在防暴手枪方面,则做的不如人意。因为防暴手枪较为短小,动能也较低,故对有生目标的制止力也颇小。以10mm转轮防暴手枪为例,根据对试验动物猪的测试中,仅在5米内能对无防护目标造成中度损伤、在5~10米之间可造成轻度损伤,而在10米外则技能造成轻微损伤。说明该枪仅能在10米内对无防护有生目标有威胁。而根据相关生物试验中仅能对着棉大衣的试验动物猪在0.5~15米内造成轻度~轻微损伤,说明该枪仅在5米内对有防护的有生目标造成些许威胁。而实际上,即便是在30米处仍具有威慑效果的06式18.4mm布袋弹,也对穿着较厚的有生目标难以制服。

事实上,我国由于对于非致命武器的要求不够尊重客观现实,这才导致了我国的非致命武器舍本逐末,在动能上始终不敢提高,怕打死人。但是这样一来,就面临一个问题:人是打不死了,但是也没办法制服了。用同类型的非致命枪弹相比较,我国的06式布袋弹,动能仅为90J;而美国新一代布袋弹:2581型12-gauge布袋弹,动能则高达144.5J。在笔者看来,我国关于非致命武器装备的定义需要修改,如此一来,给使用者一把不能有效停止有生目标的武器,无疑是对使用者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我国应尽快修改相关方面的条规,促使非致命武器走上一条正确的道路。

而同时装备的,则是我国的WK683-01型38毫米防暴枪。该枪于1986年正式定型并出口国外。WK683-01型38毫米防暴枪有两个版本,一长一短。我们常见的是38毫米防暴枪的长枪版本,而38毫米防暴枪的短枪版本却很少见。究其原因,概不过在近距离有97式18.4毫米系列防暴枪和我国于2014年新推出的08.4mm单管防暴手枪以及在2010年6月正是通过技术鉴定的10mm转轮防暴手枪,定位已经重叠,故极少使用。而38毫米防暴长枪笔者曾在某警院交流学习时亲手试射过。该枪在较远距离上精度较高,在试射30米左右的目标时,通过枪上的照门和准心瞄准目标前方地面,试射数发38mm催泪训练弹,彩烟均能覆盖目标区域;在试射50米左右的目标时,利用立起的标尺下方的觇孔与准心瞄准目标,试射数发,彩烟也均覆盖目标。由此可见,38毫米防暴枪在对较远距离的目标射击时仍具一定威胁。

虽然现公安部队与武装警察部队大量装备的38mm防暴枪勤务性好、射击精度较佳,但仍存在对较远距离上划分不够。故我国某研究所推出了新型的38mm防暴枪:WJ/FBQ08 38mm防暴枪。该枪采用了可折叠式枪托,折叠前较老式的38mm防暴枪短190mm,折叠后较老式38mm防暴枪短385mm,且全枪质量减轻了0.2kg,可方便使用单位日常携行;在枪管上部加装有皮卡汀尼导轨,可加装光学瞄具,以提高较远距离上的打击精度;老式38mm防暴枪由于采用了木质枪托,故质心靠前,而新式38mm防暴枪全枪则针对这点进行了改进,使全枪质心在持枪的两手之间,大大提高了人机工效;最重要的是,新式38mm防暴枪最远可对130m处的目标进行射击,而老式38mm防暴枪仅能对100m处目标进行射击。

值得注意的是,动能类非致命武器在事实上并非是一种非常安全的非致命武器,其仍具有一定的致命性。根据英国官方统计,过去25年内,英军在北爱尔兰地区一共约发射了12.5万发橡皮弹,造成了19人死亡。我国为了防止橡皮弹这种非致命武器对人体造成过度伤害,故限制了一些非致命武器的射击部位。例如10毫米转轮防暴手枪,在使用其配用的10毫米布袋弹时,则要求不得射击喉部以上的位置。
本文简单的介绍了非致命武器中的动能类非致命武器。在接下来的几篇中,笔者将会详细讲解剩下的几类非致命武器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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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托形式的97式18.4mm防暴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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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托形式的97式18.4mm防暴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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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了折叠枪托和手枪握把的97-1式18.4mm防暴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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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了折叠枪托、手枪握把和采用了弹匣供弹的97-2式18.4mm防暴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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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1型防暴手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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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95系列刺痛手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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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683-01型38mm防暴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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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为WJ/FBQ08型38mm防暴枪,下为新型38mm转轮防暴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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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m转轮防暴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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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683-01型38mm防暴枪的长短枪两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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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新型18.4mm半自动防暴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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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战士们手持LW3型自动防暴枪进行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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