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奠都南京后全勋章徽章简介
中华民国勋章之起源,始自清同治二年(公元一八六三年)制造金宝星及银牌,颁赠与助剿股匪有功之外国人士。中华民国开国以后,陆军部制定「勋章章程」,规定勋章种类为九鼎、虎罴、醒
中华民国勋章之起源,始自清同治二年(公元一八六三年)制造金宝星及银牌,颁赠与助剿股匪有功之外国人士。中华民国开国以后,陆军部制定「勋章章程」,规定勋章种类为九鼎、虎罴、醒狮三种,每种各分九等。此后政府又陆续公布「颁给勋章条例」、「陆海军勋章令」等相关法令,订定大勋章、嘉禾勋章、白鹰勋章、文虎勋章、宝光嘉禾勋章等。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后,上述勋章全部废止。
民国十八年(公元一九二九年)国民政府公布「陆海空军勋章条例」,规定青天白日勋章与宝鼎勋章,适用于军职人员。二十二年公布「颁给勋章条例」,规定采玉大勋章与采玉勋章,适用于文职人员。二十四年公布「陆海空军勋赏条例」,同年八月废止「陆海空军勋章条例」。三十年将「颁给勋章条例」修正为「勋章条例」。三十四年公布「空军勋奖条例」。其后历经多次修正,除保留原有勋章适用外,并扩大颁赠勋章种类及范围。
民国现行勋章种类
文职勋章计有:采玉大勋章、中山勋章、中正勋章、卿云勋章、景星勋章等五种
军职勋章计有:国光勋章、青天白日勋章、宝鼎勋章、忠勇勋章、云麾勋章、忠勤勋章等六种
采玉大勋章
采玉大勋章中心为玉质国徽。所以采用玉质,系因礼记「君子比德于玉 焉,温 润而泽仁也」,及诗经「言念君子,温其如玉」,以玉比喻君子之德 ,象征至高无上之尊荣。
中心国徽,以示国家至上之意,对内代表崇敬元首,对外用以敦睦邦交,为我国最高荣誉勋章。
此章于民国二十二年十二月二日颁行,为国家元首佩带,得特赠友邦元首
中山勋章
中山勋章正章中心为国父孙中山先生遗像,副章中心为「三民主义」一书,表示国父创建中华民国,所著「三民主义」博大精深,为中华民国立国之依据。
此章于民国三十年二月十二日颁行。颁授统筹大计,安定国家者,翊赞中枢,敉平祸乱者,以及对于建国事业有特殊勋劳者。
曾获颁赠人士:郑照,钟宇(33年)及前副总统吕秀莲(97年)。
中正勋章
中正勋章正章中心为「中正」二字,副章中心为「中华民国宪法」。象征先总统蒋公秉大中至正精神,继承国父遗志,领导全国军民,内除军阀,外抗强邻,废除不平等条约,实行民主宪政,建设复兴基地,其德业与民主宪政光耀于世,永垂不朽。
此章于民国六十九年一月十一日颁行。颁授(一)对实践三民主义有特殊成就者。(二)对反共建国大业有特殊贡献者。(三)对复兴中华文化有特殊表现者。(四)对实施民主宪政有特殊勋劳者。
曾获颁赠人士:总统府战略顾问顾祝同(70年)、张爰(71年)、总统府资政张群(76年)、副总统连战(89年)、监察院前院长钱复(94年)、司法院前院长翁岳生(96年)、行政院前院长刘兆玄(98年)。
卿云勋章
卿云勋章中心为卿云,「卿」与「庆」古字通用,庆云象征祥瑞之云,取自古史虞舜卿云之歌:「卿云烂兮,糺缦缦兮,日月光华,旦复旦兮」。
此章于民国三十年二月十二日颁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大绶,四、五等领绶,六、七等襟绶附勋表,八、九等襟绶。颁授对国家政务着有勋劳之公务员,及对国家社会贡献卓著之非公务员或外籍人士。
景星勋章
景星勋章中心为五角星形图案,景星犹言德星也。取自史记天官书「天精而见景星,其状无常,常出现于有道之国」。
此章于民国三十年二月十二日颁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大绶,四、五等领绶,六、七等襟绶附勋表,八、九等襟绶。颁授对国家政务着有勋劳之公务员,及对国家社会贡献卓著之非公务员或外籍人士。
军职勋章
国光勋章
国光勋章中心为威武鹰扬图案。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有使国家前程远大,国运昌隆,光芒四照之功勋。
此章于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八日制定,二十七年二月二十日施行,六十九年改为大绶。颁授捍御外侮、保卫国家,着有特殊战功之军人。
青天白日勋章
青天白日勋章中心为青天白日国徽,代表国家,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有御侮克敌,使国家光辉四耀之功勋。
此章于民国十八年五月十五日颁行,六十九年改为大绶,颁授捍御外侮,保卫国家,战功卓著之军人。
宝鼎勋章
宝鼎勋章中心为宝鼎,四周为光芒,鼎为我国古代传国之宝,象征荣获此章者,卫国有功,国家珍视如鼎,荣誉之光四射。
此章于民国十八年五月十五日颁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大绶,四、五等领绶,六、七等襟绶附勋表,八、九等襟绶。颁授捍御外侮或镇慑内乱,着有战功之军人,及对战事建有勋功之非军人或外籍人士。
忠勇勋章
忠勇勋章中心为古战士出战图,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为保卫国家,效忠元首,如古时战士,头可断,节不可屈,忠勇之光四射,为国人所敬慕。
此章于民国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颁行。颁授捍御外侮、英勇作战、负伤不退或临危指挥战斗,因而致胜之军人。
云麾勋章
云麾勋章中心为杏黄旗矗立云霄图,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指挥作战,参赞戎机,功高云表,荣誉之光四射。
此章于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颁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大绶,四、五等领绶,六、七等襟绶附勋表,八、九等襟绶。颁授对国家建有勋绩或镇慑内乱,着有功绩之军人,及对战事有勋功之非军人或外籍人士。
忠勤勋章
忠勤勋章中心为书和剑,代表允文允武,四周红色者为火,表示热情。象征荣获此章者,文武兼备,热情如火,为国家为民族勤劳不懈。
此章于民国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颁行。颁授连续服现役十年以上,成绩优异足资楷模之军人。
勋刀
勋刀之刀柄、刀鞘,饰以金色浮雕之醒狮,刀身一面镌刻「夷难定功」四字,一面镌刻「我武维扬」四字。
醒狮勋刀于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公布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时纳入。分为三等,有穗无表。一等九狮,穗为金线黄丝线织成。二等七狮,穗为金线蓝丝线织成。三等五狮,穗为金线红丝线织成。此刀颁授陆海空军将等官,所授勋章晋至最高等,而复建有战功或勋绩者。
大同勋章
大同勋章由梅花、十字组成。梅花为国花,代表国家,十字架代表基督救世之标帜,象征荣获此章者,以基督救世之博爱精神,拯救世人,以达世界大同。
此章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十四日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
此章颁给空军高级指挥官于空中或地面指挥得力,运筹适宜,致获全功;或作战获得战果,为整个战争胜利之关键者;对空军建军工作,有伟大贡献及特殊成就者。陆、海军军人,及文职官员或外籍人员,对空军作战或建军,有特殊贡献,使空军获致极大进展者,均可颁给之。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忠勤勋章之左,河图勋章之右。
河图勋章
河图勋章中心为河图,四周为光芒,相传伏羲氏,见龙马负图出于河,故称为河图,其图文为一六居下,二七居上,三八居左,四九居右,五十居中,伏羲氏据以画八卦,象征荣获此章者,牺牲奋斗,维护国家悠久之历史,荣光四照也。
此章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十四日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
此章颁给空军将士,凡于战斗间处置妥善,使全军获得重大胜利,或服行作战任务,飞行满一千八百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满六百次以上,有特殊英勇表现与成就者。陆、海军军人及文职官员或外籍人员,全力策助空军作战或建军工作,有优越成就者,颁给之。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大同勋章之左,洛书勋章之右。
洛书勋章
洛书勋章中心为洛书图,相传夏禹治水,洛水出神龟,背负文有数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畴,其文为载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而五居中,是谓之洛书。九畴为夏禹治理国家之大法,本章显示我国数千年以前,已有优良之制度,象征荣获此章者,为发扬优良传统,宵旰匪懈,功在国家民族也。
此章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十四日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
此章颁给空军将士,协助陆、海军作战,适合机宜,有利于全盘战局;或服行作战任务,飞行满一千五百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满五百次以上,有特殊英勇表现与成就者。陆、海军军人及文职官员或外籍人员,协助空军作战或建军工作,有良好成就与贡献者,颁给之。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河图勋章之左,乾元勋章之右。
乾元勋章
乾元勋章中心为太极与乾卦符号图,干代表天也,易曰∶「大哉乾元」所以赞天体行健不息之意,象征荣获此章者,其功使国运昌隆,绵绵无止也。 此章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六月十四日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 此章颁给空军将士,协同陆、海军作战,适合机宜,获得重大胜利;或服行作战飞行一千两百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满四百次以上,有特殊英勇表现与成就者。陆、海军军人及文职官员或外籍人员,协助空军作战或建军成绩昭著者,颁给之。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居于洛书勋章之左,复兴荣誉勋章之右。
复兴荣誉勋章
复兴荣誉勋章中心为国花,周围环绕五架飞机图,国花代表国家,五架飞机代表我中华民族系由汉、满、蒙、回、藏五大族所组成,周边之机翼代表空军,象征我空军为国家民族之复兴及荣誉而英勇作战也。
此章于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三日颁行,为襟绶,有表,分三等。
此章凡空军将士对作战建军着有功绩,在空战时连续击落敌机九架以上,或参与作战任务三百次以上,或作战飞行满九百小时,颁给一等
二等复兴荣誉勋章
击落敌机六架以上,或作战飞行满七百五十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满二百五十次以上,颁给二等
作战飞行满六百小时,或参与作战任务二百次以上,颁给三等;陆、海军军人及文职官员或外籍人员,对于空军作战与建军工作,着有功绩者,得比照规定颁给之。
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以襟绶佩于左襟;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居于乾元勋章之左,抗战胜利勋章之右
三等复兴荣誉勋章
二等采玉勋章
此勋章分为9等,依等级分嵌红、蓝、白3种采玉,二等为白色红镶大绶。此勋章中心嵌红色采玉,刻以五福图,取吉祥之义
。
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念勋章
此勋章于民国25年7月9日国民革命军誓师北伐十周年纪念日颁行,系颁给自民国15年广州北伐誓师以后,迄17年统一全国期间,凡师长以上之将领及中将以上之幕僚,着有功绩者,不分等级,襟绶有表。中心为蒋中正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时肖像,章为十字型,背面为九层宝塔之图案,为纪念在蒋总司令领导下北伐战役中着有功绩者。
陆海空军甲种一等奖章
此奖章为陆海空军通用最高奖章,依获颁者阶级分甲、乙种,每种又分二等,襟绶有表。中心为国花,代表国家,国花环以万字图,表示时间久远,其外五角星表示光明,并衬以花圈增加美观,象征荣获此章者,有使国家光明灿烂、绵绵不息之意。本奖章甲、乙种以花圈图案及五角星颜色区分,一、二等以镶边(金、银)区分
华胄荣誉奖章
此奖章于民国27年2月2日奉令筹制1万枚,系颁给在抗日战役中,军官士兵或文职官吏及地方团队,奋勇杀敌、足资矜式者,不分等级,襟绶有表。中心为古代战士之战盔图,战士赖以保护生命之安全,象征荣获此章者,国家之安全,有赖其保卫也。
干城甲种一等奖章
此奖章为陆海空军通用,依获颁者阶级分甲、乙种,每种又分二等,襟绶有表。此奖章中心为古城一角,四周为光芒。干城2字,本于诗经,意为「捍蔽如盾,防守如城」,象征荣获此章者,捍外而卫内,使国家坚强巩固,荣光四射也。本奖章甲、乙种以四周光芒(五出、四出)及颜色(红、蓝)区分,一、二等以镶边(金、银)区分
光华甲种一等奖章
此奖章为陆海空军通用,依获颁者阶级分甲、乙种,每种又分二等,襟绶有表。中心为日光射出云层之图,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克服困难,冲破阻碍,终使光明四照也。本奖章甲、乙种以四周光芒(五出、四出)及颜色(蓝、绿)区分,一、二等以镶边(金、银)区分
献机祝寿纪念章
此纪念章缘起于民国25年10月31日,适逢蒋(中正)委员长50寿辰,全民发起踊跃捐输,以实际「献机祝寿」活动,表达对蒋委员长公忠体国之爱戴热忱,同时作为增强国防力量的利器。
抗战胜利纪念章
此纪念章系颁给八年抗战期间服务于军、公人员,不分等级,襟绶有表。中心为卢沟桥,上端交叉国旗暨蒋中正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时肖像图,以示七七卢沟桥事变后,蒋委员长领导全国军民对日艰苦抗战,终获最后胜利之意
中国童子军纪念章
中国童子军四十五年露营纪念章
红十字会名誉会员纪念章
二等宝鼎勋章
此勋章为陆海空军通用,分为9等,二等为大绶(白色蓝镶)。
二等云麾勋章
此勋章为陆海空军通用,分为9等,二等为大绶(白色红镶)
绩学奖章
本奖章系陆海空军通用之优胜奖章,襟绶有表。中心为书与笔,外圈与箭组合,象征文武合一,内外兼修。颁给学术比赛成绩最优者。
国父百年诞辰纪念章
此纪念章于民国55年11月12日颁行,系为纪念国父孙中山先生百岁诞辰。
庐山暑期训练纪念章
二等景星勋章
此勋章分为9等,二等为大绶(紫色黄镶)。
蒋委员长西安蒙难纪念章
此纪念章系为纪念蒋委员长于民国25年12月12日在西安蒙难,在历史上有重大意义,爰订为民族复兴纪念日。由军事委员会于26年3月制订此章,颁给西安事变期间之出力文武官吏及士兵人民等,不分等级,襟绶有表。中心为西安南门,表征西安,天空飞雁2对,排成双12图案
楷模甲种一等奖章
此奖章为空军使用,依获颁者阶级分甲、乙种,每种又分2等,襟绶有表。奖章中央之方形代表规矩之意,中镶「楷模」表示章名,外围翼形代表空军,四周为光芒,象征空军健儿尽忠职守,方正不阿,为人楷模,荣誉之光四射。本奖章甲、乙种以四周光芒多寡区分,一、二等以光芒颜色(红、蓝)及星数量(3颗、2颗)区分。
懋绩甲种二等奖章
此奖章为空军使用,依获颁者阶级分甲、乙种,每种又分2等,襟绶有表。奖章中央翼形代表空军,内镶「懋绩」表示章名,四周辐射线为光芒,光芒间之方状物表示累积之功果,象征空军健儿尽忠职守,成果卓著,光芒四射。本奖章甲、乙种以四周光芒多寡区分,一、二等以光芒颜色(红、蓝)及星数量(3颗、2颗)区分。
二等宣威奖章
此奖章为空军使用,分3等,襟绶有表。奖章外围为翼形外加饰嘉禾与火炬,中嵌炸弹。翼展表空军,炸弹表示威力,嘉禾表示中国,火炬表示光明,象征我国为光明而战。本奖章一、二、三等以中央炸弹数量(3枚、2枚、1枚)区分,三等外围仅翼形而无嘉禾与火炬。
四等宝鼎勋章
此勋章为陆海空军通用,分为9等,四等为特种领绶。
革命纪念章
正面刻有「革命纪念章」及「冯玉祥赠」字样。
北伐时期为国输将纪念章
正面刻有「为国输将」字样,背面刻有「山西各界北伐后援会募捐赠品」字样。
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退伍纪念章
正面刻有「天下为公」及「北伐成功退伍纪念章」字样,背面刻有「中华民国十七年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退伍纪念章」字样。
负伤流血纪念证章
抗战时期军政部第八十临时医院负伤流血纪念证章,正面刻有「抗日、救国、忠勇、杀敌」8字及「负伤流血纪念证章」字样,背面编号为312。
干部训练团结业证章
正面刻有「中央第三战区干部训练团学员总队第一期结业证章」及「亲爱精诚」字样,背面编号为1040。
军政部证章
民国31年军政部佩戴证章,正面刻有「军政部证章」及「三一年用」字样,背面编号为31。
印度远征军学习纪念章
民国32年驻印军与美军合办技训班,学习各种兵器、驾训及修车机工等,此为军官队第1期毕业纪念章。正面刻有「KATC」字样,背面刻有「中美合办技训班军官队第一期毕业纪念民三十二年」字样,编号为012。
军士队毕业纪念章
正面刻有「甘肃省保安第四团军士队毕业纪念章」及「勉」字样,背面编号为182。
干部训练队纪念章
正面刻有「四川」、「彭山县保训合一干部训练队」及「纪念章」字样,背面编号为170。
军事训练毕业证章
正面刻有「湖南湘阴县社会军事训练第一区第一期」、「毕业证章」及「铁血救国」字样,背面编号为952。
青年军使用之证章
正面为青年军徽章,背面刻有「民强」及「青年军远征军」字样,编号为53856。
保国卫民纪念章
正面刻有「陆军第七方面军团一百零七旅」、「刘振邦」及「保国卫民」字样,背面编号为3617。
义务劳动人员纪念章及证章
抗战胜利后,政府为了建设国家,开始复原计画,此为陈志强少校参加复原辅佐转业受训之纪念章及证章。纪念章正面中刻有蒋委员长肖像及「中央训练团毕业纪念」字样,背面刻有「义务劳动高级人员训练班第一期」字样,编号为1928;证章正面刻有「广东省国民义务劳动设计委员会」,编号为125。
军校生佩戴纪念章
民国36年军校生佩戴纪念章,正面刻有「特」、「三十六年」字样,编号为140,背面刻有「军校」字样
联勤广州被服总厂纪念章
正面刻有「联勤」、「广州被服总厂」及「卅七年度」字样,背面刻有「昌兴街庆和制」字样,编号为1。
陆军官校第二十二期毕业纪念章及徽章
纪念章正面刻有「陆军军官学校第二十二期第一总队」、「毕业纪念」字样,背面刻有「王恩勇」字样;徽章正面中刻有陆军军官学校校旗图样、周边刻有「陆军军官学校廿二期第一总队学生毕业徽章」及「亲爱精诚」字样,背面刻有「明礼义、知廉耻、负责任、守纪律」字样,编号为1508。
东南军政长官公署识别徽章
正面刻有「东南军政长官公署」字样,编号为1544;背面刻有「大印制三十八年」字样。
工材保养班士官队毕业纪念章
正面为陆军第一军团司令部徽,背面刻有「陆军第一军团司令部工材保养班士官队毕业纪念章」字样,编号为23。
宪干班毕业纪念章
正面刻有「军士队第二期」、「宪干班」及「毕业纪念」字样,背面编号为375。
金马纪念徽
国防部赠予曾经于民国47年8月1日以后服务或访问金门、马祖的盟友及社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