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7月7日"芦沟桥事变"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在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下,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联合抗日。中国工农红军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9月12日,又依照战斗序列改称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
1938年初,在南方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的红军游击队,整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改编后,八路军、新四军着国民党军服,佩带"青天白日"帽徽,八路军佩戴"八路"二字的长方形臂章,新四军佩带"新四军"或"N4A"的臂章。
解放战争前期,我军处于战略防御阶段,粉碎国民党对我解放区的全面进攻和重点进攻。服装的筹措比较困难。服装制式与抗战后期的服装制式基本相同,明显的变化去掉"八路军"、"新四军"臂章。东北民主联军依靠解放区的生产能力,生产了东北民主联军军服,从材料到式样都优于其他解放区。
1948年11月1日,中央军委发出通令,对全军的组织编制、番号作了统一排序。12月军委后勤部召开全军后勤会议,对全军的军服样式、颜色、尺寸作了统一规定。1949年我军服装颜色确定为草绿色,材料为棉平布,帽子为圆型短檐帽,这种帽子后来被称为"解放帽",佩戴八一红五星金属帽徽。胸前佩戴"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布胸章。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进入一个崭新的建设时期,由原来的单一军种发展为陆海空三大军种。
根据部队正规化建设的要求,总后勤部组织专门人员对军服制式进行了研究,设计出新的军服和帽徽。经毛泽东、刘少奇、朱德等领导同志亲自审定,1950年1月4日经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批准实行配发新军服。